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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太生病子不养 法院先予执行来保障
发布时间:2014-03-11 11:15:29


    本网讯  2014年2月18日下午,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不仅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月18日上午, 一位年过九旬的老太太在三个女儿的护送下来到汝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向立案法官反映,自己姓李,现年92岁,老伴多年前已经过世,其膝下有三儿三女,六个子女均已成家。近年来,因年老多病、常年卧床不起,三个儿子非但拒付医药费,就连看都不看她一眼,生活起居均由三个女儿伺候照顾,现病重住院,无钱医治,无奈之下准备将三个儿子诉上法庭,要求三个儿子尽赡养义务,负担医疗费、赡养费。

    汝阳县法院考虑到老人的病情不容耽搁,立刻启动应急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当即立案,专人负责,根据老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李老太的三个儿子分别预付医疗费2000元。裁定作出后,法官在第一时间向李老太的三个儿子宣读送达了民事裁定书,但李老太的三个儿子拒不履行义务。办案法官耐心解释有关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同时明确告知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慑于法律的威严,李老太的三个儿子当场预付了医疗费,并答应在李老太住院期间弟兄三人轮流伺候照顾老人。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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