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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官充当“联络员” 传递宽容与谅解
发布时间:2014-03-11 11:44:03


    本网讯(魏芸)  “你呀,钱虽然赔完了,但有空的时候要多到老人家里去坐一坐,关心一下老人的生活,多陪他说说话、聊聊天……”说话的是新疆哈密市法院执行局的于法官,在他的辛苦联络下,十一年前的案子终于执行完毕、案结事了,申请人拿回了赔偿款,其宽容博大的胸怀也让人为之钦佩和动容。

  2001年8月9日晚,赵某驾驶大货车带着乘客魏某等人,由南向北行驶至哈巴公路123公里处时,追尾碰撞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大型拖拉机尾部,造成三人重伤,车损一般的交通事故。交警队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赵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35条第2项之规定,应负主要责任,乘客魏某等人无责任。当日,哈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均不接受调解,于是魏某于2003年2月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赵某赔偿其损失33340元,并负担该案诉讼费。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赵某赔偿魏某13197.87元。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由于赵某当时还只是个没有工作、没有成家的毛头小伙,靠着临时给别人开车赚点生活费,饥一顿饱一顿,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年近5旬的魏某也觉得小伙子怪可怜的,与赵某达成口头协议,等到赵某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再还这笔赔偿款。

  转眼间,11个年头过去了,当年20多岁的毛头小伙已经成家立业,现今年近6旬的老头也已经白发满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的联系方式一变再变,都已经联系不到彼此。2014年2月底,魏某来到哈密市法院,希望通过法院能够联系到赵某,因为他现在儿女都不在身边,身体也不大好,拿到那笔赔偿款好去治病就医。该院执行局的于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方联系,驱车200多公里来到赵某的户籍所在地,亲自上门寻找赵某,几经波折终于见到赵某本人,并与其约定好时间到法院与魏某商量赔款事宜。

  到了约定的时间,魏某和赵某准时来到法院于法官的办公室,赵某一见魏某,赶忙握住老人的手说:“魏叔,实在对不住啊,我这十年连着又出了两次车祸,所以……”魏某说:“没事,没事,人好着比什么都强!”

  最终,当年的13000多元加利息已经到了23000多元,但魏某再一次以他宽厚仁爱的心只要了赵某15000元,赵某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把钱放在魏某的手中,握着魏某的手只知道不停的说“谢谢魏叔,谢谢!”,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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