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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成立审务督察局打造环形督查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4-03-11 10:00:36
本网讯(韩丽敏)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积极促进广大干警公正、高效、廉洁执法,2013年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成立审务督察局,明确督查工作重点和措施,打造环形监督模式,形成了督查督办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了审务督察质效。 加强组织机构领导,实行人员归口管理。成立了由清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专职审委会委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局,明确四名审务督察员,统一归口到审务督察局管理,明确了专项工作人员临时抽调制度,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促进了审务督察工作长效开展。 明确督察重点事项,前移审务督察关口。下发《清丰县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制度执行、规范执法、严格纪律、警车管理、涉案款物等十项督查重点事项,变事后督查为事前刚性督查、现场主动查纠。 丰富审务督察手段,打造环形督查模式。实行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定期督察与临时督察相结合、走访督察与科技督察相结合、口头督察与书面督察相结合、内部督察与外部督察相结合的督察五结合模式,将督查的触角延伸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使督察震慑到法院的每位干警。 严格督察处罚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本院各部门或工作人员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在报院领导批准后,由督察部门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启动问责程序,必要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切实增强了干警的自律意识。 2014年以来,清丰县法院共组织开展纪律作风、警车使用、法官庭审、案件评估等专项督查9次,刊发《审务督察通报》5期,对法官提出意见、建议21条,对问题突出的2个部门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审务督察,该院案件质效大幅提高,案件上诉率、发回改判率同比分别下降了1.2%和2.7%,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6%,全院公车休息日入库率为100%,干警遵章守纪、规范文明执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大大提升。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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