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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关爱青少年在行动
作者:肖伦春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4-03-05 14:06:26
近年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强化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开展关爱保护青少年童活动,积极慎重地审理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案件,全方位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摇篮 “之前觉得法院是好玩的,现在知道法院办案的,是公平公正的地方。”“通过今天的参观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否则就后悔莫及。”这是小学生们在参观完法院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的话。平南县法院邀请了平南镇第二小学六年级的70多名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了法院工作,给他们上了一堂既生动又有意义的法制教育课。 2010年,该院建立了平南县法制教育基地,2012年,该院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更好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该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充分发挥平南县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不定时地把青少年学生“请进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使他们从小学法、知法、懂法,更要做到守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2013年以来,该院已邀请了300多位青少年学生到法院参观,开展法官送法进学校活动2次,分发宣传资料600余份。 创新判后机制:为失足少年重塑人生 “人的一生,路途慢慢,总会有走错的时候,走错路并不可怕,关键是要迷途知返,希望你用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改过自新,重头再来。”这是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在一次回访中对失足少年的殷切期盼。 近年来,为帮扶“失足”青少年,预防和减少“失足”青少年重新犯罪,该院积极延伸和创新判后机制,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后的特色措施,做到庭前重“查”,开庭审理前着重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心理状态、成长环境、过去表现、犯罪原因等;庭中重“教”,庭审中,以审判人员为中心,并充分调动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人生观、亲情、认罪服法和前途等全方位教育;庭后重“帮”,通过采取电话访、入户访开展少年刑事案件的跟踪帮教工作,让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做人。2013年,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38件。其中,拐卖、猥亵儿童案件3件。 “走出去”普法:为青少年保驾护航 去年“六一”儿童节,平南县人民法院女法官深入平南思界乡思界村、官塘村、新旺村三所小学看望留守儿童并向儿童发放书包、笔等学习用品, 法官通过走进学校与儿童们面对面的交流,送法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了解儿童的生活、学习、思想与感情,勉励他们遵纪守法,好好学习。 近年来,该院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儿童节等节假日时机进行法律宣传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此外,该院对于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青少年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据统计,该院自2010年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至今,涉及青少年的案件,累计通过“绿色通道”立案298件,诉前调解 723件,为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545617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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