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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县法院:为失足青少年铺筑回归之路
发布时间:2014-01-13 09:47:34


    本网讯(黄宪伟 焦保顺)  “我一定好好改造,绝不辜负叔叔、阿姨对我的关心和期望!”家住安阳县吕村镇的未成年人李刚(化名)通过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少审法官的精心帮教,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哽咽着说。

    李刚辍学后染上了严重的网瘾,后因涉嫌盗窃、信用卡诈骗被刑事拘留,案件转入安阳县法院后,该院法官通过阅卷,决定对李刚做全方位的调查。通过调查,得知李刚由于家庭不完整而导致心理敏感脆弱,从而出现了心理失衡和行为偏激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法官科学地选择了庭审方式,并对李刚进行了帮扶帮教。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年仅16岁的李刚又激起了对生活的美好向往,踏上了“回归”的路。

    该院系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中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矫正,并坚持“重心在案件,功夫在案外”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建法制校园、现场庭审说法等“五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新思路,创造性地推出了庭前“三见面”延伸帮教新模式,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为掌握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及主观恶性程度,该院专门制作了《失足少年情况调查表》、《失足少年社区(村委)调查表》和《失足少年家庭调查表》,并组织干警多次与未成年被告人本人、亲属、所在村村委会主任、街坊邻居、所在派出所片警等进行沟通交流。针对被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罪犯,该院创造性地推出了“服刑前送行制度”,即在送被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罪犯投监前,专门安排其家属为其送行,动员家属参与到共同帮教工作中来,配合法院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教育、鼓励,帮助未成年罪犯树立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法官在立案、庭审和判后三个环节对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心理变化、社会适应能力等进行深入了解和积极干预,通过一系列的帮扶、帮教活动,逐渐消除未成年罪犯的心理阴影。”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尚用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近三年来,该院共帮扶、帮教未成年罪犯80余人,使他们重树生活信心,重新回归社会。另该院还广泛延伸教育职能,先后深入校园现场庭审15次,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30余次,制作法制版面20余块,巡回展出30余场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8万余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收到了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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