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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法院三项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发布时间:2014-01-09 10:57:28
本网讯(田源 崔晔) 山东省郓城法院近年来始终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辖区内青少年犯罪率多年来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 法制宣传给力。法院干警利用节假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在主要路段发放图片、传单,并选择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例作为宣传预防的重点,以案释法,以案警示。选派优秀法官到郓城一中、菏泽学院、实验中学等单位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定期开设法制讲座、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教育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去年以来,共印制传单4千份、宣传册子800册,在全县共举办中小学法制讲座6次,约2万多名中学生受益。 司法建议给力。结合一些学校周围的具体情况和在校学生犯罪的特点,向未成年犯所在的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学校制定措施,并教给在校学生一些基本防范方法,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以减少针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向未成年的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司法建议,就改变家庭教育方法、落实各项家庭教育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因人而异地指导家长改善家庭教育环境。去年以来,共向学校、网吧、家庭提出司法建议26份,均得到妥善落实。 回访帮教给力。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认真做好庭前走访,注重庭中教育,宣判后组织法官到未成年罪犯服刑的场所或者改造的单位进行走访,及时了解未成年人的情况及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帮教措施,取得良好效果。三年以来,法官对99名未成年被告人均进行回访,累计回访237人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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