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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区法院圆满完成“一乡一庭”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05 09:23:00


    本网讯(李胜利)  为贯彻落实好《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一乡(镇)一法庭的工作规划》要求和全市法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近日,河北省承德市营子区法院成立汪家庄人民法庭,标志着该院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此前,营子区下设四个镇:营子镇、北马圈子镇、寿王坟镇和汪家庄镇,并设立营子人民法庭、北马圈子人民法庭、寿王坟人民法庭,仅有汪家庄镇未设立人民法庭。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工作的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专题汇报,在人、才、物等方面得到区委、区政府和汪家庄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区委、区政府同意该院在汪家庄镇按照一乡(镇)一法庭模式设立汪家庄人民法庭,法庭庭长、审判员、书记员从现有人员编制内解决,法庭庭长按副科级配备;汪家庄镇党委、政府无偿提供2间办公室作为法庭的办公和调解场所。二是提供有力的保障。为推进法庭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该院确定北马圈子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兼任汪家庄人民法庭庭长,配备审判员和书记员各1名。平时法庭由1名审判员主持工作,汪家庄镇两个人民陪审员轮流值班,法庭庭长定期每周去两、三次。同时,为保障法庭工作的顺利开展,还为法庭配齐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基础装备,建成法院网络专用通道,实现同院机关的远程办公通讯。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省市法院要求,汪家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身处基层、面对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简易民事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民调组织培训、人民陪审员联络、法治宣传工作和维稳等工作。目前,诉前调解解决纠纷13件,调解结案6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次,对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集中开展培训1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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