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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规范化管理基层法院的评比表彰活动
作者:宋建兵   发布时间:2014-03-03 13:26:24


    一、评比表彰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层法院是人民法院最直接、最重要的窗口。规范基层法院的评比表彰活动,是人民法院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使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使法院各项工作出现了勃勃生机。但实践中,各地基层法院在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中却存在各类不同的问题。如评比达标不仅有指标要求,而且将这些指标折算为分数,在不同的部门间进行排序,一些内容是可以量化的,但量化以后的检查核实无法到位,可以弄虚作假。一些工作内容是无法量化的,但是非要量化,于是搞出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部分工作检查评比,多终止于“文头”和“墙头”的工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内容太多等等。

    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的建议

    1、建章立制,夯实基础,认真执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项管理规定。举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遵循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数量和数额,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增加经费开支。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如需财政拨款,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费时,须附批准举办活动的相关文件。

    2、创新工作,注重效果。一是精减项目,系统评先评优一律纳入年度考核,按规定实施正常奖励;二是规定各类考核活动,只评定成绩(等次)的,可正常进行,如举办表彰会议,则要申报审批;三是为强化管理效果,对活动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未经批准的活动,不得从任何渠道列支经费,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

    3、规范无秩序的表彰奖励活动,在制定规章的同时,细化规章条款,做到相关工作的“逐条对照”。奖励要考虑个体需要的差异,同样的奖励,形式不同,激励的心理效应不同。或者同样的奖励内容或形式,对不同的人,或者一个人的不同时期,其激励效果也不尽相同。根据需要层次论,对不同的个体采用不同的奖励内容和形式,将会起到较好的效果。

    4、切实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当地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开展或者超出批准内容开展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推动工作失去实际意义或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物质奖励标准的建议

    1、表彰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物质奖励。对先进集体可适当增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和奖励的人数,原则上不发奖金或实物,不搞以奖代补,不以目标奖或其他方式变相奖励。对先进个人可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但要严格执行统一的奖励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

    2、表彰奖励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物质奖励要纳入计划管理,认为有必要对部门进行物质奖励或超过规定标准对个人进行奖励时,要在申报年度奖励计划时一并提出,集中研究。

    3、严格奖励经费使用管理。设立的奖励基金,是实施列入年度奖励计划表彰项目或按照有关规定批准的临时性奖励项目的专项经费,用于对受奖者发放奖金、奖品,制作奖牌、证书等支出。奖励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必须完备领导审批、个人签领等财务手续。各地人事、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励经费使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使用行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作者单位: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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