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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大山下的“草根法官”
——广西上思县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工作纪实 作者:林昱钢 吴凰汇 发布时间:2014-02-28 11:43:45
2010年12月10日,思阳法庭法官在南屏乡枯叫村的黄家大院巡回审案 法官,手中掌握着审判大权,是矛盾纠纷的裁决者,民主法治的执行官、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社会和谐的把门人,从铁面无私的包拯,到断案入神的狄仁杰;从明察秋毫的宋慈,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郑板桥,几百年来,他们总被人们津津乐道。 如今,在十万大山脚下,也有这样的一群法官,他们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他们能调能断、定纷止争,他们执法如山、尽职尽责,他们淡泊宁静、默默奉献,他们的审判任务繁重、工作条件艰苦,却一如既往的将满腔热血,献给自己挚爱的审判事业和家乡人民。他们是一群带着泥土芳香的“草根法官”,不知疲倦地奔波在十万大山处处…… 善断“家务事”的“调解能手” 刘大河,男,1959年出生,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庭副庭长、法庭庭长、立案庭庭长等职务,长期扎根基层,曾获得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区民商事审判调解能手、全区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市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被当地群众亲切的称为“刘老师”、“送子法官”、“刘锡五”。 据不完全统计,从1987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刘大河已相继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达1800余件。 2012年9月,家住那琴乡的小黄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丈夫告上了法庭,原由是丈夫小李不能生育,小黄要起诉离婚。刘大河看到起诉状后,回想起自己这么多年办的离婚案件,大多数是因为外遇、家暴、嗜赌等原因而离婚,即便是这样,也还是能通过教育感化的方式劝和。因为没有孩子而闹到离婚地步的还是首例,夫妻俩肯定都有自己的苦衷。刘大河越想越沉不住气,第二天立即赶往小黄的家中展开调解。 经过与双方交谈,刘大河发现夫妻俩感情尚在,只是没有孩子引发了家庭矛盾。刘大河想了想,向夫妻俩提出建议,既然都等了那么多年,不妨再给男方半年时间,如果半年内女方还不能怀孕,到时候再提离婚也不迟。当天,小黄和小李同意了刘大河的调解方案。 达成了协议,刘大河并没有闲下来,一方面鼓励男方要建立信心,不要放弃任何治愈的希望,一方面动员自己在上海、南宁、柳州的亲戚朋友打听专门治疗不孕不育症的医院。没多久,刘大河真的从一个朋友口中得知了一家受孕成功率较高的专业医院,并立即打电话给小李进行推荐。功夫不负有心人,不到三个月的系统治疗,小黄终于怀孕了。 正是在刘大河的苦心劝说和积极奔走下,这个几乎濒临破裂的家庭不但保住了,还添了一个健康的男宝宝。夫妻俩感激的把刘大河称为“送子法官”。 进入上思法院26年了,刘大河都是在基层法庭里度过,亲戚朋友都说他太“傻气”。2012年6月,上思县法院全面开展“无诉村屯、社区”创建工作,院党组经过深思熟虑,把刘大河调回院本部,让他当上了立案庭庭长。 正当同事们都以为刘大河终于可以歇一歇了,可他却发现只有调解才能让他干得开心。2013年10月,刘大河向院党组提出将他调离立案庭的请求,“群众就是我的根,只有走到他们中间,我才能找到我的价值所在。”这位老法官这样解释到。 把百姓事当家事的“办案标兵” 吴世耿,男,1961年出生,1989年到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现任上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从事法院工作22年,先后荣获上思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被防城港市中院、区高院分别授予个人三等功。 在办案过程中,他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立案庭工作的两年来共办理案件636件,调解635件,调解率为99.84%,实际执行率为100%,服判息诉率为100%,令人佩服。 “吴法官,你比我亲儿子还要亲啊!”1月23日,家住上思县那琴乡的陆老汉在接过执行款时,动情的对吴世耿说。让他感慨的,并不是402元执行款,也不是地上堆放的新年慰问品,而是法官真正把他的事当成了家事。 今年已经78岁的陆老汉养育有2子1女。40多年前,妻子病逝,陆老汉独自一人含辛茹苦的将儿女们拉扯大,直到各自成家立业。然而,大儿子却不尽孝道,在2009年建好新房后狠心将自己的老父亲赶出家门。多年来,陆老汉都是由二儿子独力赡养。由于二儿子家庭本身就比较拮据,便在征求陆老汉意见后,提出由老大和他一起轮流赡养。 2013年7月的一天,陆老汉提着行李回到了老家。在跟大儿子说明情况后,大儿子夫妻却将陆老汉视作仇人一般,不但不让吃饭,甚至将行李扔出家门。无奈,陆老汉只能寄宿亲友家中。 看到大儿子始终铁石心肠,居无定所、衣食无着的陆老汉只能诉诸法庭。经上思法院调解:陆老汉的住宿问题由两个儿子负责安排,先暂住大儿子的机房六个月,再到二儿子家住六个月,如此反复直至陆老汉寿终。在生活费方面,每个子女每月支付陆老汉生活费134元,大米各10斤。 陆老汉原以为一纸调解书能唤醒大儿子的良知,但大儿子除了腾出机房让父亲居住外,3个月以来却未支付过生活费,陆老汉只好再次求助于上思法院。 2013年12月,上思县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经过耐心说服工作未果后,吴世耿迅速通过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查询系统,对陆老汉的大儿子进行强制扣划,赶在过年前把陆老汉3个月的生活费亲自送到他手上。 已经50多岁的吴世耿生活节俭,甘于清贫,靠每个月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每天还骑着电动车上班,旧手机舍不得换,新衣服舍不得买,朋友们都笑话他“不懂生活”,同事们劝他该闲一点了,他却觉得这样已经很满足了。“心中时常装着百姓事,自己的事都成了小事了”,院领导这样评价他。 化访息诉的“排雷法官” 梁家产,1964年出生,1989年进入上思县法院,从书记员做起,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执行局局长、副院长,23年来,他承办了1000余件案件。任副院长以来,梁家产一直分管执行工作,在他的领导下,上思县法院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除了办理常规案,他还承办着最为急难险重的上访案件,大家都戏称他为“排雷”法官。 在上思有个纠纷长达12年的土地确权纠纷案件,上思县政府曾作出了裁定,将纠纷土地确权给广西农垦国有昌菱农场,屯隆村枯楼一、二队、板挂队的村民不服,经过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向上思县法院提起诉讼,向中院上诉、向高院申请再审等程序,2004年,高院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定。村民对此结果十分不满,致使法院在执行时村民们拿着铲、锄头、柴刀出来阻碍,并组织村民进京上访,乡干部多次调解无济于事。 2012年2月12日,梁家产接到电话称该村民又组织人员准备进京上访,他立即驱车赶往枯楼一、二队,但是,刚到第一家,就被泼了一盆冷水,硬是没让进门。他找到乡干部,在其协助下将2名村民代表请到村委会,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法律宣传教育,2名村民全然没听进去。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凌晨1点多,看看劝说没有进展,于是他让2名村民代表回家休息,他赶回县城,匆匆的吃了一碗粥,又到办公室分析案情,一整夜都没有休息。天刚亮,他又驱车到2名村民家中,苦口婆心地辩法析理,讲得口干舌臊。由于着急上火,嗓子疼痛难忍,茶饭都难以下咽,连走路都打幌。2名村民看着梁家产这么为他们的事情奔波着想,并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困难,十分感动,随即写下了息诉息访承诺书,这件上访案件很快得到圆满解决。 在梁家产的协调下,还成功化解了中央政法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督办的上京信访案件3件,化解进邕信访案件8件,无一例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风雨无阻的法院“邮递员” 温良,1964年出生,原本是县粮食局的一名防害员,1995年进入法院,如今是上思县法院的一名普通司法警察,期间担负过值庭、押解、看管、保卫等常规任务,还一度到县看守所兼任值班人员,兜兜转转,最终成为了专职的诉讼文书送达员。 同事们们常常笑他是领着法院工资的邮递员,而温良对这个称呼却充满了自豪。接受送达工作13年了,温良平均每年都要送达近2000份诉讼文书,需要驱车行驶30000公里,走遍了全县87个村、1000多个屯。不仅如此,到河池、百色、桂林等地去送达更是家常便饭,最远的甚至还到过海南。 当得了法警,做得好送达员,对于温良来说还远远不够,上思县法院上上下下都知道他还是个调解专家。2009年以来,温良共参与调解60多起,对于这个让人有点瞠目结舌的数据,谦虚的温良却觉得是有窍门可循的,他说,“送达员虽然没有法官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但是可以在送达时通过与当事人的交流,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动态和真实诉求”,2012年6月,温良在对一起子女抚养权纠纷进行送达期间,就分别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了摸底探因,并用法理交融情理的方法,顺利说服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在没进入庭审之前,就协助主办法官把该案调解了。 然而,就是这个爽朗耿直的汉子,却一直默默承受着病痛的折磨。2000年,温良被诊断出股骨头坏死,医生告诫他最好能放弃送达经常要奔波的工作,否则一旦病情加重将导致终身残疾。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院领导曾多次找他谈心,想为他换一个相对清闲的工作,让他能够安心养病,温良却不领情,反而开导起了院领导:“比起法警们那些粗活累活,我开车至少能坐着,还不用日晒雨淋,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这些看似平常的事只是上思县法院法官们日常工作的缩影,他们普通、平凡,甘愿与法律为伴、与忠诚为伍;他们坚定、执着,受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他们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心中承载着群众的信赖,寄托着群众的期望!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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