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多角度推进司法公开
作者:李设球 发布时间:2014-02-26 10:51:04
全面、全程推进司法公开是落实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近两年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切入点,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们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有力增进了干群关系,密切了干群感情,推进了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工作重心下移,延伸审判职能。 一是巡回基层审判案件。澧县部分乡镇地处偏远山区、湖区,而该院所受理的案件大多都涉及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惟有将工作重心下移,主动将法庭搬进乡村、社居,公开开庭审理才能真正做到民间纠纷民间解决、同时也能现教育场群众,弘扬社会正气。2013年,该院制定了《巡回审判考评细则》,要求基层法庭30%以上的案件、机关民商事案件10%以上要到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场或附近的村民集散地开庭审理。开庭时,邀请当地的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全院2013年共巡回审判案件539件,在全县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 二是稳步推进庭审直播。庭审是司法公开的重中之重,而庭审网络图文直播作为一种新的庭审公开方式,不仅可以让群众足不出户即获悉庭审的全过程,也是司法公开的关键。该院对审判全过程进行音频和视频的进行录制,并根据要求,对审判进行编辑,同时通过网络可以将审判的全过程进行图文同步直播,并将庭审资料上传到中国法院庭审信息平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评查,同时要完整地保存到本院电子档案中,以备上诉审,监督审和当事人的事后监督。以此来扩大法院的知名度和审判的透明度,真正实现民众所要求的阳光审判。2013年6月26日,该院开庭审理李某贩卖毒品案,并进行了庭审网络图文直播,对社会产生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湖南电视台、常德电视台、澧县电视台分别进行了报道。全年共进行了5次庭审网络图文直播,获得了参与者的好评。 三是规范裁判文书上网。裁判文书上网,是落实审判公开,实施阳光审判、以公开促公正的有力举措。该院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进行亮化考核,并按岗位目标责任兑现奖惩。2013年该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共计987份,实现了裁判文书全公开,此举了方便当事人、当事人家属、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法院判决情况,为其提供查阅功能,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保证裁判理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充分尊重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运用数字化法院管理系统,对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案件质量、归档、统计等个案的办理状态信息,通过法院信息平台进行全程公开。2014年,该院会将所有判决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外)全部上传中国法院裁判文书信息平台,并同时在院内网和数字化法院系统公开。 二、强化社会监督,彰显司法工作民主属性 一是重汇报,听意见。始终坚持重要部署、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制度,定期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聘请了四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形象监督员和执行工作联络员,邀请参与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已经成为了该院常规性的工作。2013年通过县乡人大及有关单位组织,该院共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40次。 二是创新开展社会民众旁听庭审活动。动员群众走进法庭听审案件、邀请基层领导听审案件、组织在校学生听审案件是我院司法公开的重点。从2013年开始,争取三年内全县各乡镇政法书记,村(居)委会书记、主任至少旁听1次庭审是该院司法公开的目标。通过开展让社会民众旁听庭审活动,让老百姓感受法院、感受司法。2013年,包括乡村干部在内有2200余人旁听了该院的庭审活动,让民众监督了法庭,切实维护好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民主的权益。 三是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诉讼案件。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的总数达到了35名,合议庭审理案件的陪审比例不断提高。2014年该院将探索推进陪审员审判方式改革,实行“四加一”合议制,一个合议庭由一个审判员当审判长,另加四个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审判员的指导下,以人民陪审员为主对案件事实方面证据进行认证,对全案事实做出综合评价,尽可能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实践,充分显示人民陪审员在决定案件结果中的作用,真正体现司法民主的政治属性和法律意义。 三、构建司法多角度宣传体系,强化法院工作透明度。 一是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法院案件的审理情况、便民措施、办事制度等。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密切与各大报刊、网站、电视、电台的联系,及时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报道,既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又提高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2013年10月31日,该院召开了以“让老百姓感受法院、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向市、县两级媒体介绍了我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接受了各新闻媒体的问答,促进了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了司法公开的层次和力度。 二是法制宣传和服务常态化。致力于建立健全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到校为学生讲法制课逐渐成为该院的常态化、长期化工作。2013年该院法官共到校为中小学生讲课12次;利用报纸刊物等主流媒体,网络、手机的短信和手机报等新型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共发送短信5000余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新闻宣传稿件700余篇;以“联村(居)、创满意”活动为契机,安排全院干警到村(居)走访座谈,宣传政策和法律知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发放便民联系卡3000余张,诉讼指南2000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咨询手册3000本。 (作者单位: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