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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惯犯以租车为名骗取汽车 贩卖后挥霍一空
发布时间:2014-02-25 09:58:50
二惯犯以租车为名骗取汽车 贩卖后挥霍一空 2006年3月17日,被告人王卫国、曹萍经预谋后,到位于郑州市惠济区郑州市某汽车租赁公司,以租赁汽车为由,将一辆车牌号为豫ABXXXX的别克驾车骗走买与他人,得到3万元后挥霍一空。经郑州市惠济区价格评估鉴定中心鉴定,涉案轿车价值113810元。 2006年3月22日,二被告人预谋后,到位于郑州市商城路上的被害人某公司,以租赁汽车为由,将该公司所有的一辆车牌号为豫ALXXXX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骗走卖于他人,并将所得赃款2000元挥霍一空。经郑州市惠济区价格评估鉴定中心鉴定,涉案轿车价值81000元。 2013年4月15日晚19时,被告人王卫国醉酒后驾驶豫BX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宜兴市分范线7.4KM处时,被民警查获。经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0mg(乙醇)/ml(血液)。 来源:
惠济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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