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工作18年被辞退 员工请求赔偿养老金
发布时间:2014-02-25 10:24:42


工作18年被辞退 员工请求赔偿养老金


    原告自从1994年3月入职被告处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到2012年1月,时间长达18年之久,但被告一直未能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一直没有解决原告养老、统筹社会保险等问题。2012年1月份,被告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通知原告自行找出路,实际上单方面解除了原被告间的劳动关系。2012年4月份,原告申请劳动仲裁,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支持了原告106304.90元的赔偿金,其他诉讼请求未支持。

    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1.确定原被告自1994年3月至2012年1月之间的劳动关系;2.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86650.84元;3.被告支付原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30650.84元;4.被告为原告建立养老账户,并补齐各项养老金。



来源: 惠济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