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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法院春节前后突击执行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4-02-20 11:12:30
本网讯(梁磊 赵子诣 乔元甲) 春节前夕,山东省泗水法院执行二庭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连日来,执行干警早出晚归、不畏严寒,深入全县各乡镇、村落开展执行行动。 原告泗水某纸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宁某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价值80余万元的无碳复写纸涂布机整套设备及零部件。由于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于2014年1月14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本案被执行人负债较多且其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涉案生产设备放置于鱼台县某废弃厂房内无人看管,如不及时执行,本案可能丧失执行条件而无法执结。针对这种情况,泗水法院执行二庭干警特事特办,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计划,该案立案执行后当天便赶赴鱼台县,并于次日清晨6点,在鱼台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对执行标的进行强制拆除。由于涉案生产设备结构复杂、体积庞大,拆卸工作从清晨6点持续到晚上8点,执行干警一直坚守在寒冷的户外拆卸现场,并耐心劝阻了多名企图闹事的债权人和企业职工,使得该案顺利执结。 原告王某诉被告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车款及违约金共计134万余元。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该案与2014年1月8日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本案所涉价值125万元的保时捷卡宴车在青岛市胶南区某停车场的信息。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二庭干警闻讯后立即于第二天清晨6点出发。中午到达青岛市后,干警们顾不上休息,便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30余万元存款。同时,利用双方见面的机会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控制和教育。最终,被执行人交出了涉案车辆,执行干警将该车当天即扣押至泗水法院,为本案顺利执结奠定了基础。 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共拘留被执行人11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160余万元,执行到位标的240万余元,执结案件10余件,其中涉民生案件5件,标的额达26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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