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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开展“三个确保”庭审观摩考评活动
发布时间:2014-02-20 10:56:51


    本网讯(董正远 前进)  江苏省大丰市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增强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提高法官处置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2014年在全院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今年1月,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庭审观摩考评活动,成立庭审观摩考评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审委会委员为成员,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日常总结、通报。为使考评工作扎实开展,院党组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庭审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力求“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考评“全覆盖”。考评对象为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考察庭审行为、庭审程序、庭审公正、庭审效率等方面的庭审活动能力。审判口每人每年至少观摩一庭,执行口以执行小组为单位,观摩执行听证案件。庭长、分管领导都要亲自开“示范庭”,与审判员按同一标准进行观摩考评。

  二是确保庭审规范。要求庭审规范、有序。年初制定的《大丰市人民法院提高案件质量有效化解信访案件的办案规范》对庭审规范做了规定,要求“合议庭全体到位,着装整齐,举止得体,语言规范,形象庄重,有良好的司法礼仪。庭审准备要充分,程序要素齐备、层次清楚、推进流畅、重点突出。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要规范。庭审观摩考评办法对没有宣布法庭纪律的庭审将被考评为不合格。

  三是确保考评结果权威公正。明确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对审判人员的评查标准包括庭前准备、精神面貌、庭审规范程度、庭审驾驭能力等四个大项46个小项,对书记员的评查包括庭前准备、精神面貌、记录质量等三个大项23个小项,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出现未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庭审中剥夺当事人正当诉讼权利、因工作方法不当当庭与当事人争吵等七种情形的,庭审考评为不合格。考评小组网上观摩、现场观摩后每名成员当场打分,集体评议,由审管办对考评意见进行汇总并做出通报。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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