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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需要培养“卖雪人”思维
作者:陈贵铨   发布时间:2014-02-19 10:19:33


    据媒体报道:近日,天降小雪,成都龙泉山的村民抓住商机,卖给过往游客“小雪人”,半天赚上千元。法官作为“司法产品”的创造者,在案件类型、案件数量、案件难度日益突破“传统化”的今天,法官亦需培养“卖雪人”思维,敢于创新、因地制宜、用扎实的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产品”。

    “卖雪人”思维表现为创新。堆雪人自古就有,并不是新鲜事,但能把雪人转化为“商品”,出售安装到过往小轿车顶上,关键在于创新。法官也应具备创新思维,要大胆汲取法文化精髓,融合时代信息,拓展思维空间,努力跟上矛盾纠纷发展的步伐。要灵活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现实障碍,通过良性的司法操作弥补立法缺陷,缩减社会现实与法律理想之间的距离。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实践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

    “卖雪人”思维表现为因地制宜。成都极少下雪,雪人才会有市场,若是常年下雪的东北,小雪人定是无人问津。法官适用法律也应因地制宜,决不能生搬硬套法律法规,对指导性案例看齐但不对齐,借鉴但不照抄,就个案具体纠纷灵活解决。法律亦具有区域性,各地区特有的历史、人文、乡土环境烙印下的法律意识形态也各不相同,法官在释法说理部分也要因地制宜,以理明人,以理服人。

    “卖雪人”思维表现为扎实的“专业技能”。堆出漂亮的雪人不易,“凝固”雪人在车顶亦需一定的物理知识。法官提供的“司法产品”要过硬,其法律专业知识务必过硬。法官要钻研业务,不断磨砺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法律实践经验、洞察力、判断力、写作能力、调解能力等专业技能。凭着扎实的专业技能,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解决各种复杂、新颖、疑难案件,最大限度地兼顾合法、合情、合理,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办案效果,制作出高质量的“司法产品”。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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