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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杞县法院执行法官除夕夜执结疑难案
发布时间:2014-02-13 13:52:12


    本网讯(李冰 周欣宇)  1月30号下午6点半,暮色已经缓缓笼罩在这座豫东小城。劈里啪啦的爆竹声此起彼伏,满大街花花绿绿的春联儿给小城增添几分浓浓的喜庆,要过大年了。而此时杞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家住杞县某镇的村民李素丽姊妹三个拉着法官刘友杰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泪水无声的滑落。

  “谢谢刘法官,大过年的还在为俺爹的事儿操心。这么多天了,事儿终于了结了,俺父亲也可以入土为安了!”接过费尽周折执行到的11万元赔偿款,姊妹三个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情,多少感激的话语在这一刻却怎么也表达不出来。而此刻,距申请人李素丽年迈的老父亲李某死亡已整整七天。老人还未下葬,没有入土为安。在法官的努力下,李素丽姊妹几个终于拿到了这笔姗姗来迟的赔偿款。

  2010年12月7日,对于李素丽姊妹几个可以说是一个灰色的日子。这天下午临近傍晚时,她们年逾六旬的老父亲李某骑着自行车由镇上回家。快到家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小型客车因操作失误与自己相撞,造成老汉当场昏迷。事故发生后,李某被120急救车接到县中医院进行抢救,后又转至开封一五五医院治疗。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小客车驾驶员赵钢枪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经法医鉴定,李某伤情为脑外伤致跨度智能损害,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伤残等级为二级。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赵钢枪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5616.4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赵钢枪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所确定的赔偿义务,

  2012年2月15日,李某的女儿李素丽向杞县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对该案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刘友杰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赵钢枪家中,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做思想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在近两年的时间内,执行法官不知跑了多少趟路,做了多少次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赵钢枪一直躲避,就是不与执行法官见面,其家属也明确表达不愿赔偿对方一分钱。

  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李素丽就主动前往被执行人赵钢枪所在的村庄进行盯梢。而此时的赵钢枪也早已警觉,在村内四处安插“眼线”,凡是看到法院警车出现,就早早溜之大吉,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次又一次的传唤,就是无法见到被执行人。而此时的申请人李某因长期卧床需要全程护理,所有花费让其几个子女也无力承担。

  2013年8月,李某的小儿子李北海看到案件迟迟无法结束,赔偿款也拿不到手。心中十分恼恨,一怒之下携带一桶汽油闯入赵钢枪所开办的幼儿园,向教室内泼洒汽油后点燃。所幸正逢下课时间,加之扑救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李北海讨要欠款未果,反而因采用极端手段触犯放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双方抵触情绪日益扩大,案件的执行难度也倍加艰难。

  2014年1月23日,申请人李某因病情加重,在家中死亡。由于赔偿款迟迟没有执行到位,李家早已是一贫如洗,再无力将老人安葬。几个子女擦干泪水后,将老父亲的遗体停放在家,就匆匆来到法院督促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并向执行法官扬言,如果案件再执行不到位,就将老人的遗体拉到法院。得知情况后,承办人刘友杰当即向执行局长冯至立和院长王成宏进行汇报,经合议后决定对赵钢枪实施强制拘留措施。24日、25日连续两天,执行局20余名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村庄,终于将其堵在家中。将赵钢枪带至法院后,赵钢枪一边答应与申请人调解,但就是推诿着不愿意拿钱。其家属也撵到法院,一个劲对其进行宽慰,鼓励其抗拒执行,一分钱也不出。就在这时,赵钢枪的朋友接到求助电话掂着10多万元现金来到法院,要为其交纳赔偿款,不想让赵钢枪被司法拘留。看到朋友愿意替丈夫还款,赵钢枪的妻子扬言,如果谁替丈夫拿钱,自己家概不认账。看着赔偿款就在眼前,可是案件就是不能执结。

  在此之前,执行法官已经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所有金融机构进行查询,查明赵钢枪开办有一家私立幼儿园,且长期处于赢利状态。在所查到的三个银行账户中,来往钱款竟高达28万多元,明显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在案件执行期间,赵钢枪还将其所有的一辆汽车过户给同村村民耿某,以此来躲避法院执行。依据这些情节,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对赵钢枪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看到原本普通的民事案件要转为刑事拘留,还有可能被判刑入狱,赵钢枪及家人才慌了神。

  1月30日上午,其家人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家属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在执行法官刘友杰的主持下,赵钢枪家属一次性拿来11万元现金。申请人对其余赔偿款进行放弃,案件顺利执结。

  当所有手续办完,李素丽姊妹三个拿着11万元赔偿款离开法院。直到此时,承办人刘友杰这才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而远处灯火已经点亮。为了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刘友杰已经整整忙了一周。听着远处传来的爆竹声,他才想起今天是除夕,传统的小年夜,而自己家里过年的年货还没来得及准备。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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