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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屯法院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到位”
发布时间:2011-11-10 16:27: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铁成)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人民法院进一步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途径,完善联络方式,主动提高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自觉性,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联络到位。在区法院政工科内部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由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负责与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联系工作。 二是对接到位。根据全区范围的内市以上代表、委员变化情况,对该院院领导和部分部门负责人的联络对象进行重新调整,同时为各部门法官确定相应的代表、委员联络对象,使每名代表、委员在法院都有具体的联络人,确保联络人员对接到位。 三是部署到位。法院联络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络,认真记录联络情况,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方便;对需要办理的意见建议、关注的案件等,依法办理、及时答复;对交(转)办的案件、信件,落实首问责任制、初信初访责任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复。 四是制度到位。区法院与人大代表建立了“一对一”联络制度,同时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以及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深入推行“阳光审判”,使审判工作职能更好地在阳光下运行。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区法院干警分别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开展“一对一”联系活动,区法院主要采取汇报法院审执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法院重大活动,约见、会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判等方式进行联系。该制度实施以来,院党组牵头采取集中座谈的形式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通报)法院工作情况4次,及时反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3名人大代表与干警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2次;干警上门走访或约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人(次);结合开展的“两项”活动,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函》20份,通过问卷,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以及法官日常的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希望法院改进的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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