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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法院199名工人领回160万元拖欠工资
发布时间:2014-01-28 13:32:12
本网讯(廖长春) “法院在案件执行中作了大量工作,我们对法院的执行表示满意,我们再次表示感谢,这下我得赶紧回家过年去”,农民工老林领到钱高兴地说。1月27日上午,来自浙江、湖南、江西及当地等199名工人从福建省泰宁县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接过160万余元的辛苦血汗钱。 2012年以来,被执行人福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酒店装修工程期间拖欠199名工人工资,经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5月仲裁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该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后199名工人于2013年6月18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对此,该院及时成立执行专案小组,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的可执行财产,及时赶赴厦门、福州、南平等地冻结、划拨该公司财产、存款,并与县政府、劳保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部分救助资金。此外,该院执行法官多次到该公司进行释法析理,督促被执行人筹款还债。经多方积极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历时半年时间,最终执行到位160余万元。 据悉,2013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共为398名工人执行兑现拖欠工资415.03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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