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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27 10:58:14
本网讯(刘俊)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自去年12月中旬起启动了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全力打好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组合拳”。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起,发放执行款46.1万元。 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工作督导。该院制定了《罗山县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任务、措施,重点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马萍担任组长,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协调。 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干警对涉民生案件,尤其是对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排查、筛选,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领导分包案件”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狠抓责任分解和落实,强化责任追究。 加强舆论宣传,建立联查机制。对排查出来的涉民生案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法院执行专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及时曝光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和妨碍执行的典型案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发布、查询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做好与银行、有关部门、案件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严密的联查机制,加强对“老赖”的监督和围堵,高效完成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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