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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法官抓年关促执行 15年积案获执结
发布时间:2014-01-26 11:30:27
本网讯(邓秀娟) 1月23日,广西贺州八步区法院执行法官千里奔袭,远赴广东东莞寻找被执行人,最终和解执结一起十五年积案。 1998年6月5日,罗西强无证驾驶陈竣的手扶拖拉机撞倒、碾压罗丽英,致罗丽英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罗西强赔偿了罗丽英近亲属叶安6000元。罗西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罗丽英近亲属叶安也以要求罗西强、陈竣赔偿经济损失为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判决:罗西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罗西强赔偿叶安16298元,陈竣负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罗西强、陈竣均未履行义务,叶安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罗西强尚在服刑,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陈竣因在98年的特大洪灾中遭受了重大损失,家庭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只能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多年来,法官从未忘记该案,一直多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然而陈竣和服刑期满的罗某长期外出打工,去向不明;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房、车、地、银行存款,也都没有任何线索。 时近年关,在外打工的人纷纷回乡过年。叶安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陈竣在广东东莞市石碣镇的一个蔬菜交易中心从事蔬菜清洗加工工作,有财产可供执行,并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这一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决定恢复执行,并于1月23日早上奔赴东莞市石碣镇,顺利地找到了陈竣,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慑之以威,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陈竣表示歉疚,也述说了多年在外奔波的难处以及期望和解的诚意,最终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叶安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竣当场给付叶安16000元,余款叶安自愿放弃,不要陈竣、罗西强偿还。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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