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陆抒俊) 1月23日早上,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涉民生执行款集中发放现场人头攒动,近两百人正有秩序地办理领款手续。突然,一名神情激动的妇女闯进会场,正在维持秩序的执行法官迎上前欲引导其按顺序办理手续,妇女激动地说:“我不是来领款的,我是来送锦旗的,我要当着大家的面跟你们拍照,我就是想让大家都知道你们是好法官!”
原来,闯进会场的妇女叫廖海燕,因被执行人雷某欠其借款65万余元,廖海燕于2008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雷某的另一债权人曾少林因被拖欠建设工程施工款,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达116万元。执行过程中,雷某与两名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将其名下的一幅土地及四层房屋抵偿给廖海燕与曾少林共有。然而办理土地及房产过户手续的过程却一波三折,原来,双方抵债的楼房系雷某于2007年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一栋电信综合楼,但在具体建设中未按规划部门批复的图纸进行施工,致使项目超建305平方米,导致房产权属无法过户至廖海燕与曾少林名下。为此,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研究解决方法。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2013年,两名债权人向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委会缴纳了6万余元罚款并补办了相关规划手续。2014年初,两人终于办理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这一跑就是近5年,期间虽然因为工作调配先后更换了3名执行法官,但这个接力棒却从未被放下,陈年案件不尘封,最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