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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法院抓好案件回访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4-01-13 10:15:08
本网讯(晏小琴) 为了实现案结事了、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同时更好地了解案件审判效果、案件调解力度及服判息诉工作,上高县人民法院一直非常注重案件回访工作,2013年,上高县法院审结各类案件1489件,其中共对350余名刑事、民事生效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深受群众好评。 拓宽案件回访范围。对于以往要求的案件回访范围,做到回访率达到100%,另外我院将对于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医患纠纷、房屋买卖过户及群体性案件也列为案件回访工作的重点对象。就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审判程序、实体裁判、审判用语、调解工作、法律文书以及司法廉洁等方面进行全面回访,广泛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丰富案件回访方式。我院通过办公室约谈、电话回访、上户直接访、写信回访等方式,对各类案件进行回访。对于行动不便的伤残当事人,上高县法院回访干警走进当事人的家里,了解当事人的生活困难以提供更多的帮助。对于被判处缓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一般采取办公室约谈的方式,了解并掌握被告人最近的行为动向。 加大案件回访力度。上高县法院制定了专门的案件回访工作制度,建立案件回访工作台帐,对回访进行记录、梳理、分析和处理,每月汇总。回访不走形式,做到真正了解群众需求。征求当事人对法院执法办案的看法和意见,重点了解当事人对案件承办法官的评价意见,同时回访向案件当事人亲属、所在社区和村镇组织延伸,对回访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新矛盾、新问题的案件,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有效预防因矛盾激化引发的问题。回访过程中还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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