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炜明) “请想办法帮帮我们执行这笔工钱,我们真的需要这些钱来养家……”数日前,三名农民工和一位小包工头向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诉苦说,女发包商何某把一项建设工程转给他们做,法院判决后一直没有付清工钱。四人之前曾多次到判决书中记载的住址处寻找被执行人,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却早已不在该处居住,手机号也换了,跟法院和申请人玩起了“躲猫猫”。
经多方询问,执行法官向其中的一位农民工了解到一个模糊且不确定的线索——何某可能偶尔住在南宁市某小区,但该小区有上百个单元楼一千多户人,执行法官经向房产部门及社区调查了解,均未查到何某的房产及租住登记,执行曾一度陷入困难。后法院查询到何某在车管部门登记有一辆黑色桂A牌进口S350型奔驰轿车,执行法官意识到找到这辆车很可能会找到何某尽快执结本案为农民工讨回工钱。随后多日,执行法官连续几天在畅春湖小区内蹲点并寻找该车,终于第四天的早上发现该车停在一个单元的楼下,经过执行人员数小时守候后见到何某下楼取车,这时执行人员将这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奔驰女”传唤回法院配合执行。在法官的教育下,何某当日即履行完拖欠四位农民工的四万余元工钱。
2014年,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举全局之力,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涉民生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辖区内民生经济的有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