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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
作者:许平飞 发布时间:2014-01-08 09:54:26
海南法院:谁让老百姓过不好年 就让他过不好年。 近日,海南高院召开会议,部署在全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诚指出,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要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切身感受的执行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生活条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就在身边、正义就在身边。 刘诚要求,各级法院要将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范围,切实抓好抓紧抓实,将人民群众的困难作为我们的困难,将人民群众的疾苦作为我们的疾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探索,研究推出符合涉民生执行案件特点的工作措施,促进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快速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的完善。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等十大类案件为重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执行措施,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据悉,本次专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用10天左右的时间排查摸清专项活动案件底数。第二阶段用五个月的时间完成专项案件的执行工作。第三阶段全面总结经验和不足,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快速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 另从省高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获悉,专项活动已完成了摸底动员工作,2014年春节前将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执行一批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苦难的案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幸福团圆年。 动员会上,刘诚与全省各中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领导签订了责任书,海口市中院、屯昌县法院、三亚城郊法院的代表还作了表态发言。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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