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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法院三措施参与创建平安校园
发布时间:2014-01-07 14:36:25


    本网讯(王建厦)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选派3名法制副校长分赴所兼职学校开展冬季普法活动。这是该院与学校携手共创平安校园的三项措施之一。

    去年以来,阜康市法院先后组织5名法官兼任辖区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安全防范、思想道德、爱国和“五心”教育,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建立爱心助学制度,对所共建学校的贫困生进行走访调查,发动干警捐资助学献爱心。落实失足帮教制度,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开展“一对一法官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站,实施对口帮教,切实帮助失足少年及时复学、顺利就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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