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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法院开启涉民生案件便民执行通道
发布时间:2014-01-07 10:50:54


    本网讯(董阳华)  2014年1月2日上午,家住江西省婺源县紫阳镇梅林村的江大爷就意外地接到了执行法官的通知,让他来领取已执行到位孙女的抚养费。而江大爷到法院申请执行,只是元旦放假前两天的事。

    江大爷的儿子2000年与妻子离婚,女儿跟随儿子生活。2009年,江大爷的儿子病故,江大爷就负担起了抚养孙女的责任。随着江大爷年纪越来越大,家庭收益也慢慢减少,为了保证孙女的生活,江大爷便来到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原来的儿媳按当年的离婚判决书支付孙女的抚养费用。

    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始着手找寻被执行人的下落。由于事隔多年,被执行人早已离开婺源。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打听,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远在南昌的被执行人。经过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的耐心沟通,被执行人同意支付抚养费用,并在执行法官的要求下通过家在婺源的亲友当场转交了抚养费用。

    加大加快对赡养、抚养、扶养案件的执行力度和执行速度,着力解决老弱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一直是婺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工作的要求和追求。婺源法院为三养案件的当事人设立了便捷审查通道,由执行法官陪同指导、帮助当事人准备材料,办理立案手续;为需要逐年执行生活费用的当事人建立了档案,实现再次申请执行便捷化;对三养案件实施立案流程与执行预备工作同步进行的模式,极大节约了工作时间;以解决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为执行目标,要求被执行人以最便捷、最快速的方式履行全部或部分标的,让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得以缓解。

    “法官你们办事真的挺快的,只比到银行取钱慢一点。”这是逐年到法院申请执行赡养费用的叶五兰老人对婺源法院执行法官工作的评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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