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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法院创新高效便捷立案机制
发布时间:2014-01-07 11:32:22
本网讯(丁鑫) “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是泰宁法院的便民目标。为此,该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建立了一套高效便捷的立案机制。 推行“半小时立案”机制。对于案情简单案件的立案要求做到随到随立,除特殊案件外,要求半小时内办理完所有立案手续。2013,泰宁法院立案2986件,其中“半小时立案率”达到96%以上。此外立案庭还实习延时立案、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元便民立案制度; 实行“进驻景区立案”制度。自泰宁申遗以来,泰宁法院积极为辖区世界级旅游品牌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该院在大金湖码头、寨下大峡谷等重点景区挂牌设立“纠纷调解室”,立案庭定期派员坐诊“纠纷调解室”开展游客法律咨询、投诉处理、纠纷化解服务,实行就地审查,就地立案,就地调解。两年来该室共接待游客法律咨询280人次、投诉6起、纠纷13件,其中立案受理5件,其余均予以诉前化解。此外,还开通涉旅游案件立案专线,实行电话立案,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和好评。 成立“流动诉讼服务中心”。针对该县地处山区的社情,为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泰宁法院设立了三个流动立案服务点,实行流动立案制度。2013年以来,“流动诉讼服务中心”上门服务,下乡巡回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4次,为10个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万余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69人次,现场解决纠纷201件,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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