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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特约监督员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14-01-07 09:04:57
1月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通报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和特约监督员工作情况,并听取特约监督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特约监督员所提监督意见,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周强指出,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聘请特约监督员对人民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群众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2010年以来,两届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及时反映各界意见,积极为司法工作建言献策,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强强调,特约监督员制度实施四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举措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利于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是一项务实有效的好制度。下一步,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深化对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特约监督员所提监督意见,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采取邀请特约监督员视察调研、参加重要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参与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论证以及观摩庭审、提讯、接访等方式,努力拓宽特约监督员参与司法工作的渠道。 周强指出,要让各位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既密切联系群众,又了解法院工作的独特优势,帮助人民法院发现、分析、解决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希望各位特约监督员经常深入审判一线考察调研,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智慧力量。 周强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吸收特约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提升案件质效,确保司法公正;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努力满足和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和期待;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虚心听取包括特约监督员在内的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干警业内外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不断加强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副院长江必新主持座谈会并通报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副院长李少平通报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情况。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最高人民法院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专题视频片。与会特约监督员踊跃发言,充分肯定了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中聘请42名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半年来,特约监督员认真行使监督权利,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会议,参与重要文件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参加专项视察活动、案件庭审旁听和调研,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批评、意见、建议或者举报材料,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部分在京院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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