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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法院“三严格”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31 11:43:56
本网讯(刘忠发) 为了做好缓、管、免等非监刑罪犯的后续跟踪帮教工作,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审判与社区矫正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三严格”实现“两无”,即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失控,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将6名非监刑罪犯纳入社区矫正对象,对接率达100%。 该院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做到“三严格”:一是严格把握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二是严格掌握法律标准和适用条件。三是严格规范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程序。通过“三个一”,即“一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一信”——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信、“一卡”——社区矫正联系卡,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妥善做到“谨慎适用、判前考察、合力矫正”,加强督促缓、管、免等罪犯改造,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无缝对接。 该院建立司法、社区、家庭、学校“四位一体”的矫正帮教体系。以社区为中心,定期安排有经验的法官深入社区对矫正对象实行帮助、教育和监管;以家庭帮教为重点,及时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家长、亲友沟通,要求他们积极配合做好监管矫正工作;以学校帮教为辅助,对于能够翻然悔醒的未成年犯,尽力帮助他们重返校园,接受良好学习教育。 同时,建立“回访机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实现了裁决机关、监管机关、矫正机关的无缝对接,对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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