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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完善民意沟通措施彰显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3-12-30 14:33:27
本网讯(李英 程辉) 河南省三门峡法院认真做好民意沟通工作,大力拓展民意沟通的范围,积极构建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切实实现司法公正。 首先,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来衡量。三门峡法院开展各项司法工作积极和普通老百姓认同的基本道理相吻合。向人民群众众所认同的善恶观、价值观靠拢。把普通民众认同的是非观、价值观,用以指导具体审判执行行为的基本准则,用具体司法行为体现人民意志、人民利益。 其次,三门峡法院注重聆听人民群众所需。及时聆听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主动学会聆听,正确把握民意,建立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有效沟通、判后答疑的平台。对一些典型案件的评论应善于回应、勇于回应,加以合理引导,从而有助人民群众正确认识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 第三,通过阳光司法,强化司法公开,将司法程序、司法结果全面向社会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避免暗箱操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规范司法、廉洁司法。在开展具体司法工作过程中,实行自我加压,通过月办案标兵和季办案标兵评比,不断查找漏洞,弥补不足,及时纠正差错、失误,切实提高法官自身素质。锻造一大批富有感召力、公信力、亲和力、文化力、自洁力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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