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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义
——观《大法官》有感 作者:陈毅清 发布时间:2013-12-30 13:37:21
昔有鹦鹉飞集驼山,乃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道哉?对曰:常侨居是山,不忍见耳!天神嘉感,即为灭火。
——题记
故事每每让我感动。我想,今天的法律人对于国家和民众,应该同样有着一种驼山鹦鹉般的情怀。每及于此,就情不自禁地想起电视剧《大法官》。 电视剧主人公杨铁如是个执拗之人,他对法律有着深切刻苦的敬畏和钟爱,甚至可以说法律已经完全占据了他整个躯体,以至于尽管他身在官场他眼里却只有法律,他可以为了法律而百分之百地忽视官场规则。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市中院院长张业铭。张是一个退伍军人,不谙法律,然而处在他这样的职位,他却能够一手握着法律,名正言顺地说“我可以为了中国的法治事业献身”,另一只手又紧紧拽着“官场变形记”,游走于官场之间游刃有余。 正当杨铁如为推进审判制度和司法改革与实践的关键时刻,上级一纸调令把他安排到政府部门一个看似重要,实为闲职的位置上。而张则当上了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明升暗降,给观众的感觉却更加像是一个侠肝义胆、古道柔肠的侠客顿时失去了一柄利剑(即法律),侠客没有了利剑何以行走江湖?杨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静静地驻足市中院的大门外,看着大门之上庄严的国徽。曾经,这座大厦是他生命的殿堂,他极尽全力地想要为这个社会、为社会里的贫苦大众做些什么,现如今他却只能看着那些社会的败类越加嚣张跋扈而自己却只能在旁边干瞪眼。 所幸的是,新任院长陈默雷也和杨一样,对法律义无反顾地深爱着。并且,陈默雷和杨比起来显得更加老练,他既忠于党纪国法,也认真遵循官场的“游戏规则”,他是个不瘟不火的法律人。对于杨未完成的那件行政案件,陈希望杨利用自己的职务具有的开展调查研究的便利条件,到金城县深入调查,以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让市委能够实事求是地评价金城县的改革,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这显然是个“苦差事”,因为杨这样做的话不可避免地要和与自己有隙已久的王玉和展开一场较量,不过杨为了法律事业,他情愿去闯这个虎穴。在这样的局势面前,杨要想“出淤泥而不染,趟大河而不湿鞋”显然是不可能的。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地尊重,不管你是谁,如果你伤害了别人,触犯了法律,你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我想,在杨的心里他一定就是这样子认为的。不能说这样的想法错误,但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写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深知,这同样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不过,终究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这个职务不是杨的钟爱,他需要驰骋在法律的海洋里。最后,他毅然辞去公职,以民办律师的身份重返法庭,并很快成为闻名遐迩的辩护律师。从作为一名普通律师的那一刻起,杨才真正开始反思自己——全身心投入工作连家也顾不上,尽管自己仗义直言,一心为公,不藏私心,但由于不通为官之道而被排挤出法院,最后挂了个闲职,终究是“胳膊毕竟拧不过大腿”。 我经常想:法治法治,治来治去我们到底有多少可以骄傲的资本?把法律当成亲爹亲娘的人,这样的人要多危险有多危险。法治的目的不是说出一个判一个,出十个判十个,开法院不是做买卖,人越多生意越好。我以为,法官在法庭上,无论你面对的对象是谁,市委书记也好,平民百姓也好,心态应该一样,因为法律是铁定的,任何人在它面前都应该有同等的地位。不管是达官显要,还是底层的平民,法官在法庭上的表情、口吻、语气,甚至是习惯动作都始终如一。对法官来说,什么样的审判都是同样的审判,都应该心如止水,波澜不惊!法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 在接近剧尾,观众终于如愿以偿地看到了,在杨和陈的共同努力下,多少个日日夜夜的煎熬,他们鼓励、引导金城县的穷苦农民与王玉和、张业铭、孙志展开激烈的斗争。这场剧目上演的过程,就是杨、陈作为法律人捍卫法律尊严的过程。当市委书记孙志落马后,他彻底理解了杨作为一个法律人的执着,他希望杨能够作为他的辩护律师为他减轻罪行,因为他相信杨的智慧、冷静,以及对于法律的忠诚。而杨对于眼前这位曾让他失去自己挚爱的法庭的所谓的市委书记依然保持法律人应有的理智,他骨髓里全是法律,所以他站出来了,因为他知道公平的法律容不得斤斤计较,也容不得小肚鸡肠。他对腐败行为同样是嫉恶如仇,但是,在公正而庄严的法律面前,他更愿意通过维护法律、辨析事实,使被告人得到客观而公正的判决。他明白,即使是罪有应得的人也应该交由法律来惩处。 反观杨的一生,他作为一个投身于中国法制建设的年轻干部,在更大更广的层面上所展开的正义与品格的较量是中国改革开放背景下每一个热血法官所必须面对的。杨得罪了权势,致使他的命运也就经历了大起大落,坎坎坷坷。但杨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那种铁面无私的法官,而是有情有义,非常接近百姓生活的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对法律的执着表现在他处理事情的手段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上。他是一个平时不动声色,却时常有着静若处子、动如脱兔的极端变化的法律人。 最后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社会个体都能够像杨铁如一样以法律的名义为人、处事,则我们有信心让公正的精神生生不息,让忠诚的品格薪火相传。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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