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耀宇) 12月20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发放农民工工资活动”,现场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款200万元。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市政协副主席朱德甫、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副院长朱建英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发放仪式。
原告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拖欠工程款,使得60余名农民工无法及时领到工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许昌中院及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将被告银行账号冻结,后为不影响被告资金流转和正常经营,将被告的银行账号予以解除冻结,同时经被告同意,将被告300万元转入中院账号作为保全财产。因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经过多方协调,近日经省法院裁定,向原告先予支付200万元工程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据悉,全省法院开展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专项活动以来,许昌法院把为农民工讨薪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措施,通过开辟绝色通道、巡回办案、强力执行等措施,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穷尽一切法律允许的手段,及时高效审、执结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此类案件54件,涉及农民工135人,标的额418.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