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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公开“晾晒”司法提升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3-12-10 11:14:34
本网讯(赵剑琪)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以便民、利民为落脚点,以规范司法行为为着力点,以促进执行透明和提高执行效能为重点,以主动接受监督为出发点,以公开促公正为目标,主动公开晾晒司法,让群众零距离了解法院、感知法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提升司法公信力。 推行立案公开。该院公开立案条件,在立案大厅提供包括《当事人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和《便民联系卡》等维汉双语诉讼资料,供当事人随时取用,让当事人掌握立案条件、审判流程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理智做出诉讼选择;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布案件排期开庭、审理期限等内容,让当事人了解办案流程、掌握诉讼规则,从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履行诉讼义务;设立导诉台,安排法官担任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感受到法院主动落实司法公开,提供司法服务的热情;完善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对援疆企业、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推行庭审公开。该院对于公开开庭的案件,庭审前通过立案大厅滚动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案件开庭信息,同时通过在宣传栏张贴开庭公告公布开庭排期,方便群众旁听庭审。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旁听。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逐步实行庭审记录电子化、证据展示现代化、资料查询同步化并具备全程录音录像功能,为庭审公开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推行执行公开。该院执行案件100%纳入流程管理,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环节都录入最高法院的执行信息案件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的联系电话,设立执行热线电话,公开执行线索举报电话;要求将查房、车辆、存款、股权的情况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公开评估、拍卖,履行相关的执行告知义务,相应告知义务履行到位,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 推行裁判文书公开。该院积极通过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生效裁判文书,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案件承办法官努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推行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以方便当事人和社会理解判决的理由及结论。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要求裁判文书充分表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的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程。 推行审务公开。该院在本院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法院信息,及时反馈群众意见,让群众了解法院,信任法院。组织开展 “法院开放日”活动,有效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赢得公众、传媒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规定各类普通程序案件须要一名陪审员参审,不断加强陪审力度。 推行党务院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该院不断创新实践,实行“多渠道公开”,除会议、文件、通报等传统形式作为“主战场”外,还建立“党务院务公开”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组织特邀审判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同时,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最大限度进行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切实增强党务政务公开的指导性、动态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确保阳光司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截止目前,该院已受理各类案件1756件,结案1638件,结案率达93.2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04%,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6.1%,生效案件改判率和生效案件发回重申率均为零,没有发生一起因程序违法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的上诉、上访案件,没有出现一起干警违纪违法现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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