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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社会法庭严把“六关”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发布时间:2013-12-10 09:48:20
本网讯(王莉莉)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社会法庭工作开展以来,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在全县13个乡镇成立13个社会法庭,在县城成立一个中心社会法庭和一个特色社会法庭,走出了一条“党政领导、法院指导、社会参与、诉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新路子,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力促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县社会法庭共成功调解353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把管理关。明确社会法庭收案范围,不接收超出社会法庭调解范围的案件,并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力促社会法庭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形成机制;明确社会法官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并鼓励巡回开庭调解,方便群众诉讼。 严把素质关。着重对社会法官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性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加强社会法官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业务授课,一对一进行个案指导,不断提升社会法官素质,切实增强社会法官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能力。 严把排查关。由常驻社会法官与非常驻社会法官结对分组,对其所在辖区进行入户走访,认真排查该辖区所出现的矛盾纠纷,并认真建好台帐,逐一加以调解,尤其对排查出的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必须及时向县法院以及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并协助法院、政府部门做好群众的疏导、安抚、调解工作,以防止事态的恶化。 严把调解关。对于社会法庭接收的案件,社会法官积极采取背靠背、面对面、亲友参与等方式积极调解,用民间的乡俗乡规、通俗易懂的法律语言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并努力寻求一套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严把司法确认关。对于调解成功且需出具调解书的矛盾纠纷,社会法官及时到武陟县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做好司法确认,并快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以便双方当事人依据调解协议按时履行各自义务。 严把回访关。对于已调解的矛盾纠纷,社会法官充分利用其地缘人缘优势,定期回访矛盾当事人,了解履行情况,并对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主动想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当事人解决,以确保矛盾纠纷能真正化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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