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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办案使旧债起死回生 七旬老人写信赞法官
发布时间:2013-12-04 15:56:11


    本网讯(翟渊涛)  12月3日,一位70多岁的老人手持感谢信来到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他要感谢该院执行法官谷旷林同志。打印两页的感谢信列举五个方面赞扬谷旷林办案认真负责、周到细致、清正廉洁,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他的办案作风让当事人口服心服。

    老人叫朱敬俊,今年74岁。从1993年起他与一个叫唐某某的生意人发生借款关系,到1998年12月25日,唐某某已欠朱敬俊本金315300元,欠息386700元。2012年8月21日,法院判决唐某某还款付息共计702000元,唐某某已离婚的妻子李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谷旷林负责承办,申请人年龄大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两位被执行人也年逾六旬,面对三位老年当事人和还在一天天增长的执行金额,谷旷林顿感棘手,加之唐某某近年因刑事犯罪两次服刑,无可供执行财产,另一被执行人李某某以离婚时与唐某某有财产方面的约定,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执行阻力很大。

    谷旷林针对这一案件的特珠性,坚持人性化办案,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遇有被执行人不配合时,他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把道理讲透,以理服人。经过多方努力,很快查清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果断查封了李某某名下一处价值数十万元的房产,在留足必要生活费后每月扣划李某某退休金750元,这些执行措施让申请执行人朱敬俊老人看到了希望,十多年的旧债有了头,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特别是在执行过程中,谷旷林处处为老人着想,这让朱敬俊很感动,于是萌发了写封感谢信赞赞这位好法官的想法。他在信中说:“我已七十多岁了,身体不太好,他(谷旷林)每次办案需要我到场时,就自费开车到我住处接送,有时我到不了场时,就把办理的情况及时告知我,案件办的很透明”。“他办案廉洁、公正,他连我的一支烟都没抽过就把事给办了,他真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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