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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调解一起拖欠28名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3-12-04 14:21:21
本网讯(孔晶晶 马晓) 12月3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28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1万余元。 2008年,被告贺某将罗山县某小区内两栋楼房的木工活工程承包给原告张某,张某遂带领28名农民工将其承包的木工活工程如期完成。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11.7万元未付。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该院,要求被告贺某支付该欠款及利息。 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启动后,该院严格排查、及时办理此类案件,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当即驱车前往被告家中,但被告早已不知去向。后承办法官经多方渠道联系打听,得知了被告现在的住所。承办法官迅速来到了被告的家中,在送达有关应诉法律文书的同时,积极与其沟通交流,释法析理,讲明案件利害关系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贺某同意给付原告的欠款11.7万元及其利息2800元。至此,该起涉案28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圆满审结,受到了农民工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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