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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用鲜活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效果佳
发布时间:2013-12-03 11:45:25
鹤山法院开展法制宣传 本网讯 12月4日是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鲜活司法案例对当事人法制教育的作用,通过制作办案中的鲜活典型案例宣传专版教育当事人,让大家积极参与法律实施过程中来,心中时刻保持对法律一种敬畏之心,积极倡导广大群众争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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