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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法院:法律宣传活动多 主题实践方式活
发布时间:2013-11-22 14:34:28


    本网讯(陈晓红 霍红蕾)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把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于整个审判工作全过程,以主题实践多,活动见特色为宗旨,各庭室部门都结合本部门工作实践开展形式各异的主题实践活动。

    刑事审判庭积极结合当前形式开展涉林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他们利用春节长假后各基层单位不忙的时节,深入山场工棚和木材生产承包小组,为他们宣讲森林法和《森工条列》,用真实的涉林案例教育生产人员和承包户知法、守法、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辖区内的涉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进一步增强林区职工群众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

    为更快更好地将涉林法律知识在林区广泛宣传,他们在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在加强对职工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和提高林区居民法律意识下工夫。在奇源林场李永胜的家里,法官们为他和他所带领的承包人员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承包合同、安全法规等,让职工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像这样的送法到家、送法到大山深处、到职工群众需要的地方是东方红林区法院今年普法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使林区广大职工群众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刑事审判庭全员行动,积极在各林场所开展形式各异的“巡回法庭”法制讲座、送法进社区、进山场、进工地、进工棚等活动。与此同时,该院出台的《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列》结合当前林区涉林犯罪的实际,在全林区进行珍贵植物的种类、级别的宣传,并结合近期审理非法采伐国家重占保护植物盗伐林木实际案例,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有效预防了非法采伐国家重占保护植物案件和盗伐林木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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