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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干警学习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3-12-03 09:35:47
本网讯(马海翔)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11月28日下发《关于在全院各支部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广大党员在深化改革和推进转型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通知要求全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学深学透、把握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的排头兵。要积极主动、多措并举,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走前头、作表率。 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重大政治任务。各支部要科学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针对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坚持系统学习、全员覆盖,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有机衔接。要深化学习,提升效果,在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上下功夫。要注重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逐字、逐句、逐段研读《决定》全文,持续深化学习,把握精神实质。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学习研讨交流,不断提升学习效果。各部门、各支部要做好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机关广大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采取多种体裁和形式,加强对学习贯彻活动的宣传,切实形成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要结合实际、统筹推进,为全面提升法院工作质效、服务改革发展战略争做贡献。全院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转化为提升法院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使学习贯彻的过程成为完善思路、破解难题、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发挥自身优势,激发奋斗热情,转变工作作风,汇聚起改革发展的正能量。要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机关党员积极为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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