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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中院建立生态复绿管护基地守护青山绿水
作者:吴良盛 吴春迎 发布时间:2013-12-02 10:47:14
作为全国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试验区,福建省三明市以高达76.8%的森林覆盖率,享有福建“绿色宝库”之美誉。近年来,三明法院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生态建设,通过探索建立生态复绿管护基地,发挥基地复绿、警示和效益功能,实现“建立一基地、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群人、复绿一片林”的目的。 复绿管护添新绿 享有“有色金属聚宝盆”的宁化县,稀土几乎遍及全县各乡村。在利益驱动下非法盗采稀土行为屡禁不止,造成宁化生态资源不断遭受破坏,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成为全省仅次于长汀的第二大严重水土流失区。 2011年6月至11月,赖某寿、范志高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无证非法开采,造成稀土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70.03万元。 “惩罚犯罪容易,但被损毁的生态环境无法得到恢复,严重的还造成水土流失或地质灾害,如果能将惩罚犯罪与生态恢复结合起来就好了。”人民陪审员王某的一席话,引起法官们的思考。 经调研,宁化法院联合林业局、辖区林业采育场设立复绿管护基地,各类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发生后,由法院下达“植树令”、“管护令”、“林木补种监管令”等,要求被告人在基地植树造林并管护;此外,被告人也可通过缴纳复绿管护履约金,由采育场雇请人员在基地复绿管护,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所需费用从履约金中支付。 今年6月,赖某寿、范志高自愿缴纳植树保证金4万元,宁化法院以犯非法采矿罪各判处赖某寿和范志高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12万元,同时指定两被告人在复绿管护基地复绿管护。 经过近两年复绿管护,宁化法院2643亩生态复绿管护基地已重新披上绿装,补植的珍珠油茶、小叶樟、八月桂、福建山樱花等10余种经济林木焕发出生机盎然的景象,树苗成活率达95%以上。 “守护青山绿水,修复生态资源,司法大有作为。”三明中院陈明院长介绍,2012年以来,“复绿管护”经验做法在全市法院推广,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分子均被责令在复绿管护基地补植、管护。目前全市法院相继建立生态复绿管护基地9190亩,先后判令637名损毁生态资源被告人复绿、管护3605亩,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 今年1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公益诉讼”规定,为生态公益诉讼创造契机,三明中院先行先试,在生态资源审判较好的基层法院试点推行生态公益诉讼,就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举证责任、诉讼费用及禁令判决等实务性问题进行有益探索。今年以来,三家试点法院共审结生态公益诉讼案件27件,协调毁林责任人复绿、管护74亩。 警示教育敲警钟 “让折翼的鸟儿在阳光绿荫下重新振翅飞翔”……近日,15名青少年走进清流法院生态复绿管护基地警示教育示范点植树护林,在亲手为种植的树苗除草、施肥后,在管护牌上写下自己的心愿。 这是三明法院生态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缩影。为拓展生态复绿管护基地警示教育功能,三明法院在生态复绿管护基地设立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示范点。一方面,要求破坏生态资源的行政处罚相对人和被判处非监禁的刑事被告人,在基地复绿补种,通过自己的劳动认识错误,修复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以法院开放日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代表委员、在校师生和附近村民等群体走进基地直观感受体验生态修复前后生态环境变化,感受良好的生态环境给人类和动植物带来的生趣。在参观过程中还通过生态损毁危害警示讲解、组织义务植树护林等活动,培树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从而通过影响一批人,带动更多社会力量积极投身生态资源保护,为守护青山绿水注入司法正能量。 三明法院在生态复绿管护基地专门设立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示范点,为走进基地义务植树管护提供警示教育平台。在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示范点,所植树苗的树种、规格和种植株距等都有具体要求,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有效提高树苗的成活率,起到较好的资源修复和水土保持功能。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相继建成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示范点10处,先后组织学校师生、社区矫正人员和破坏森林资源行政处罚相对人开展义务植树护林活动12批600人次,复绿管护面积200余亩。今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盗采稀土等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278件,同比下降19.1%,取得良好的复绿成果和法律效应。 三明中院罗继民副院长说,设立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示范点,不仅可以对破坏生态责任人实施“绿色“处罚,还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了法律、社会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生态效益复绿植 2012年6月,宁化法院联合县林业局共同设立绿色司法扶持基金,建立生态复绿补种管护基地。基地由法院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验收,绿色司法扶持基金负责解决资金和监管,保障基地生态的长效管护。 为便于基金管理使用,发挥生态基金效应,在总结绿色司法扶持基金成效经验基础上,宁化法院于2013年4月发起成立全省首个绿色司法保障生态扶持协会,创新“审判创协会、协会建基地、基地养协会、协会助审判”的生态补偿新模式。 绿色司法保障生态扶持协会整合林业公益诉讼赔偿金、复绿补种保证金、企业捐赠资金和政府公益性投入等资金,在失火毁林、水土流失严重的生态复绿补种管护基地补植珍珠油茶、小叶樟、松树、杉木等经济林木,依托法院司法保障对基地实行“全封山”复绿管护,对于今后基地经济林木产生的效益统一划入协会账户专项管理,主要用于新建基地再投入、扩大基地再生产,并为复绿补种管护基地管护、生态资源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评估鉴定等提供资金保障,实现受损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基地产业化的有效衔接,逐步形成“协会—基地—效益—协会”的良性循环模式,为协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和生命力。 “以前生态复绿补种管护基地,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无法复绿、管护到位。”宁化法院俞和勇院长说,“现在绿色司法保障生态扶持协会整合各类资金,集中用于基地的补植、管护,对于提高基地生态效益大有益处。”据了解,绿色司法保障生态扶持协会成立以来,共筹集各类资金160余万元,在复绿管护基地完成珍珠油茶等经济林木种植2032亩,司法保障“全封山”复绿管护取得良好的效应,进山砍伐、盗伐、放牧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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