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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法院:点亮孩子归家的“明灯”
作者:区鸿雁 赵苑宏   发布时间:2013-11-25 11:42:35


    不论是“迷途羔羊”、还是在校学子、山区 “留守少年”……都能感受到法官们浓浓的关爱。面对逐年攀升的“涉未案件”,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为点亮孩子归家的路不停地奔忙。

    缝补亲情圆少女求学梦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布依少女晓慧不知是喜是忧。12年寒窗苦读的期盼,父母离异后的破碎家庭,还有那尚不知结局的官司。

    三岁时遭遇车祸留下终身残疾、两年前父母离异和打工贴补家用的母亲生活,家住罗平县长底乡一个小山村的晓慧,接到心仪大学发来的录取通知书时,真是“傻眼”了。今年7月,虽然接到省内一所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面对每年上万元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每两年换一次义肢的上万元的“天价”,无奈的晓慧试着拨通了父亲的电话,但是铃声响了几遍都无人接听。难道是故意不接?十分伤心的晓慧走进了法庭。

   “上学是大事是好事,不能因为学费耽误了孩子的前程,更何况眼前这个孩子还带着残疾,一定要在她开学前处理好(案子)。”接到晓慧的诉状后,承办法官决定特事特办。“被告到底在哪儿?”然而,面对居无定所的晓慧父亲,法官们还是傻眼了。

    受理案件第三天,分头到当地建筑工地寻找的法官们终于找到晓慧的父亲。让法官们更想不到的是,晓慧的父亲以离婚时他空手出门并约定了晓慧的抚养问题,现在他靠四处打零工维生根本苦不得钱,再说晓慧始终未喊他一声父亲,父女形同陌路。

    第二天、第三天,承办法官先后找到和晓慧父亲熟悉的调解员参与调解。终于被打动的被告愿意分期拿出2万元供晓慧就学。这时,对父亲表示理解和感激的晓慧也主动邀请父亲,在她去上大学前回家一起吃顿饭。

    让晓慧更没有想到的是,法庭将晓慧的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后,长底乡政府批准了晓慧的贫困助学申请,其四年大学期间,每年可以获得4000元的贫困助学金。

   “拉一把”还“送一程”

   “谢谢法官,我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回校园机会。”9月1日,失学一年的王华带上早早收拾好的学习用具,高高兴兴的走进了久违的校园。  

    2013年9月,16岁的王华考上县城高中,这件喜事让父母家人开心了很久。哪知开学不到十天,他就因因琐事故意伤害同学被请进看守所。

    法庭审理中,经过法官庭前、庭中帮教的王华悔恨不已,当庭向被害人道歉,其法定监护人也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根据王华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缓刑的判决。判决生效后,法庭对王华提出了“包容他人、明辨是非”的帮教意见,要求他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自我判断能力和控制能力。

    为使王华尽快回归社会,少年庭庭长谢瑶在判决生效后,及时走进王华家进行回访。交谈中,得知王华继续上学的愿望强烈,谢瑶当即和学校取得联系,要求给王华一个重新融入校园的机会。通过多方协调,学校最终同意接收。

    据了解,在涉少案件审判工作中,通过采取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跟踪等措施,罗平法院不断探索对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监管条件的缓刑少年实施“拉一把”“送一程”工程,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预防缓刑少年重新犯罪。今年以来,就有4名被判处缓刑的学生,在该院法官的帮助下重返校园。

    烹制“心灵鸡汤”

   “法官妈妈,这堂‘心灵鸡汤’课使我懂得了父母的期盼,让我们一下子长大了。”这是前不久,罗平法院开展 “为青春导航”青少年心理健康讲座活动中的一幕。当天的活动吸引了辖区180多名高中生及3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

    讲座上,专业心理咨询师从学会调整心态微笑面对生活切入主题,通过与现场听众的亲切幽默的互动交流,结合丰富、生动的事例,详细介绍了容易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七种心理、不良行为及其处理方法、注重感恩与人格养成等内容。小听众们纷纷表示:过去没有真正接触过心理健康教育,这次能够与心理咨询师零距离接触,对法官们提供这样的“课堂”表示十分欢迎。离去时,孩子们恋恋不舍地与举办讲座的“法官妈妈”们问长问短。参与学校的带队教师和学生干部,还主动向少年法庭索要了法官们编写的《抉择---青少年犯罪启示录》。

  罗平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谢瑶表示,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目的在于促使青少年们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具备克服挫折和磨难的勇气,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积极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该院院长陆国生介绍,罗平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成立于1997年;2004年,法院抽调了富有爱心和耐心的女法官组建“母爱法庭”,先后出台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细则》、《回访跟踪帮教制度》等制度;2007年,少年庭的受案范围由涉少刑事扩大到涉少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推出“庭前释法、庭中意见交换、判后释疑帮教”等举措;从2011年开始,该院还积极探索庭后延伸工作,先后派出上百名法官,到辖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和庭审观摩活动,受教育学生达六万余人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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