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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注重裁判文书质量推动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3-11-26 11:07:49
本网讯(张韶阳)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真实、完整记录,是法律具体实施的重要平台,是法院审判的最终载体。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法官裁判文书撰写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让审判结果公开在阳光之下。 近年来,法院通过开展组织法官参加司法网站“裁判文书论坛”、观摩优秀裁判文书、学习典型案例裁判文书、裁判文书评查及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充实裁判文书写作知识,提高裁判文书撰写水平。在工作中,加强裁判文书写作逻辑说理、遣词造句、观点角度、标点符号使用等基本功运用。裁判文书撰写、校对、审批和签发,层层负责,杜绝纰漏发生。力求达到裁判文书内容全面、说理透彻、逻辑严密、用语规范、文字精练、表述流畅的要求。法官撰写裁判文书技能在业务学习和工作实践中得到提升,塔高了裁判文书质量,促进了审判工作规范开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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