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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博爱县法院全力推行阳光审判促公正
发布时间:2013-11-25 10:17:05
本网讯(程贵忠) “真不错,在法院立案后还给了一张监督卡,上边有案件审判时间限制的日期、联系电话啥都有,真好!” 11月23日,家住河南省博爱县清化镇二街的居民老王从博爱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了立案庭走出来时,嘴里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 博爱县人民法院为确保高效、公正的审理好各类案件,让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并在群众到法院立案时,将审判监督卡发放给群众,让群众监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现象,用多种制度约束法官审判行为,使案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更加流畅,明明白白,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从而带动队伍建设、公正执法、廉政监督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此同时,博爱法院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将廉政监督的触角伸向审判的各项环节,使审判活动全程在阳光下操作。特别是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案件主审法官必须对审监、纪检签订审限和廉政承诺卡,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审结,并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等违纪行为。为规范法官审判行为,要求案件审判法官做到文明审判,文明用语,言语规范,自我约束,坚决杜绝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粗鲁提问,大声呵斥等不文明行为。为使审判监督具有可操作性,该法院对案件实行严格考评,坚决做到公正审判、公正判决,并制订了《案件审判廉政监督考评办法》,针对性对审判中出现的发还、改判、再审等审判情况进行细化管理和考评,对因审判失误发生当事人上访的将对审判法官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还结合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博爱法院实施严格的审判廉政监督,促使审判法官自我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今年以来,该法院在审结的860件案件中,超审限为零,一类卷占98%,改判、发还或再审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5.2%。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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