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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
——记“亲民巾帼法官”杨小芳 作者:颜银宝 发布时间:2013-11-21 10:02:32
身着法袍,心系万家。办公室,她加班阅卷,深入调查,避免了轻罪重判;工地上,她常至仁至爱为讨薪农民工雪中送炭,让他们如愿以偿;调解室,她“灵丹妙药”解心结,让伤情夫妻恩爱如初……她身体力行传播着法与德,小心翼翼修复每段受损的社会关系,一丝不苟擦去每个愈合的伤痕,传递着司法正能量。 刻苦钻研 提高素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院受理的案件逐年猛增,特别是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且更新速度快。杨小芳深感自身的中专学历过低、知识有限,为做好审判工作,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功底。为此,她以不屈不挠的拼博精神,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先后通过自考获得了会计和法律两个专业的本科文凭,积极参加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并以433分的高分通过,为从事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青年法官,每逢疑难复杂案件,杨小芳在加强学习的同时,积极向资深老法官请教,力争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 公正执法 托稳天平 担任刑事庭法官时,杨小芳对每件承办案件,都对主要事实、案件情节和证据进行认真分析、仔细推敲,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如被告人张某抢劫案,检察机关起诉书中认定被告人张某驾驶摩托车作案抢夺他人财物并致人伤害构成抢劫罪。受理此案后,经过开庭审理与阅卷调查,杨小芳发现该案并不像起诉书认定的情节那么严重,被害人的伤情并非由被告人暴力所致,是因身体惯性摔倒形成,且伤情只有轻微伤乙级,属较小伤情,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只构成抢夺罪,后以抢夺罪对被告人张某定罪量刑,从而防止了一起轻罪重判案件的发生。 司法为民 情系百姓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杨小芳深感背负的责任与使命。民一庭是莲花县法院案件最多、工作量最大的庭室,直接涉及到老百姓的家长里短、经济纠纷、损害赔偿等麻烦事。她知道“民事无小事”,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在工作中必须严谨对待,努力将矛盾化解于无形。如2011年在处理莲花县有较大影响的48位业主集体起诉明景花园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案的过程中,如果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激发矛盾,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杨小芳接手这起集体诉讼案后认真研究,努力寻找案件处理的切入点,审理期间多次找到明景花园开发商做工作,说明其履行合同时的确存在违约,应对各业主予以赔偿。经过不懈的努力,各业主获得明景花园开发商共计四十余万元违约赔偿金后,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居,该案切实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又如 2012年23位农民工起诉某安装公司劳动争议案,该案中23位农民工在该安装公司先后工作几年后因公司无事可做,遂集体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安装公司依法补缴社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杨小芳与其他办案法官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由该安装公司当场将四十余万以转账支票方式交至这23位农民工手中,成功化解了这起劳动争议,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忠于职责 倾情调解 由于身处基层,杨小芳所办理民事案件中,大部分是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容易导致感情的破裂和矛盾的激化。这类案件受理后,杨小芳总是以最大的耐心,更多的精力,有针对性地做好调解、协调工作,尽最大可能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如陈某诉刘某离婚一案,妻子陈某为了离婚自愿将家中两处房产及价值二十万元的股票全部归丈夫所有。其丈夫刘某虽不愿意离婚,但心里埋怨妻子不该抛弃这个家,在劝说妻子无果后,碍于面子,只好接受妻子的条件同意调解离婚。陈某在签收调解书后的第二天一早,哭诉着找到杨小芳,诉说协议签订后自己就回不了家,孩子不相认的悲惨现状,请求法官为其做主,让自己能回到家里住。面对这种当事人反悔状况,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已经履行完了自己的职责,法律文书已然生效,当事人作为成年人应该为自己财产的处置承担相应的后果。但面对陈某绝望的眼神,杨小芳不机械回绝了事,而是找来了刘某,从亲情、情理出发,让他多多考虑陈某的实际情况。同时耐心劝说陈某,“你有一个这么好的家庭,你丈夫又尽力挽留你们的婚姻,你可考虑不离婚,不离开亲人和孩子。”在不懈的努力下,最终,陈某与刘某都同意和好。在离开办公室之前,陈某久久地握着杨小芳的手不愿松开,眼里含着热泪,连声说着:“谢谢!谢谢!”此情此景,也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灵活机动 凸显亮点 杨小芳下到基层担任坪里法庭副庭长后,考虑到坪里法庭辖区群众主要依靠种田和外出打工为主,给送达、调解、开庭增加了难度。杨小芳根据这个特点,将所辖区各乡、镇、村干部的通讯方式整理成联系卡,通过加强与乡村组织的联系,及时摸清个案的具体情况,以便“对症下药”。在必要的情况下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邀请村干部与村民参与调解,往往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破解了送达、调解等难题。另外,杨小芳创新思路,巧用电话调解解民忧,即在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能到场面对面进行调解的情况下,借助于电话、传真、QQ视频等手段进行协调,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有效地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结案率和调解率。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宝华 、民一庭庭长张健等领导还专门到坪里法庭调研指导“电话调解”离婚纠纷工作新模式。李副院长听完有关经验介绍后,高度肯定杨小芳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电话调解”办理离婚案件,将当事人间的矛盾化于无形,为今后法院办理类似案件拓展了新思路。并建议对适用“电话调解”方式的案件类型和审理流程标准化,以便在全市乃至全国进行推广。 爱岗敬业 成绩优异 杨小芳是该院最年轻的庭长,也是该院唯一的女庭长。在莲花县法院工作以来,杨小芳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敬业奉献,取得了不凡的业绩。从2010年任命为审判员至今,她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共32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为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为老百姓维护切身利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杨小芳多次被莲花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并先后获得2008年“和谐杯”萍乡市首届政法系统书法大赛三等奖、2010-2011年度“全省优秀法官”、2012年“萍乡市首届十佳人民法官”、第七届“莲花县十大杰出青年”、2013年萍乡市法院业务技能竞赛民事审判类三等奖等荣誉称号。2011年杨小芳被光荣推选为中国共产党莲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战线上的一名卫士,2012年被莲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杨小芳以一名女法官细腻的情感触角、博大无私的关爱,为百姓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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