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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一月内两案外人妨碍执行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3-11-19 09:32:28


    本网讯(何兰斌)  近日,一案外人因妨碍执行被云南省富宁县法院依法拘留,而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又有另一案外人因威胁执行干警,教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等被予以司法拘留。在如此短的时间段内有两个案外人被拘在富宁县法院实属罕见。

    这两案外人分别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被执行人的儿子陆某和一起故意伤害纠纷中被执行人的丈夫黄某。10月底,陆某在法院执行其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教唆其父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并对法院要其停止侵害的要求不予理会。在执行干警到他家做工作并再次在向其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公告时,陆某阻止其父签收,并不断漫骂申请执行人和执行干警,扬言“要打架来嘛,谁怕谁,我兄弟多,再说把我打死了还有我儿子,我儿子死了还有我孙子,反正这块地我是不会让给你们的!”,言语间还对执行干警指手画脚,情绪十分激动。但执行干警仍悉心教导,对其批评教育,而陆某食古不化,一个劲地说“地是我的,反正我不会给你们,打架我不怕!”。无奈,最终富宁县法院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而距该案执结不到20天的时间,另一案件被执行人的丈夫黄某也因阻碍执行被依法拘留:黄某的妻子因故意伤害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申请执行人五千多元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黄某带领其妻东躲西藏,而当执行干警打电话给他们时黄某总以在外打工,过年回家再说为由敷衍,之后便更换电话号码,企图逃避责任。后在打听得知黄某和其妻并未外出打工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到黄某家里将其和其妻逮个正着,但黄某非但不配合,反而破口大骂,期间还试图动手追打申请执行人,面对干警的劝阻,更是情绪失控,想抓东西打人。经充分做思想工作仍就不听,法院只能将其进行司法拘留。

    被送往拘留所后,陆某、黄某及两人亲属才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都为自己的行为导致的后果懊悔不已,两人亲属都先后主动到法院执行局协商,后两案外人均向法院做出了不再阻碍执行并配合执行工作的保证,这两个案件也因此得以执结。鉴于此,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陆某和黄某的拘留。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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