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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第一天
作者:赵进伟   发布时间:2013-11-18 15:18:17


    已入冬的豫东平原,天气略寒。

    早7:30分,河南省虞城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已赶到单位,各自在办公室忙碌着梳理需要执行的卷宗。

    按照上周执行局会议的安排,自本周二开始,执行局将新收的执行案件和旧存的执行积案进行清查摸底后,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详细的分类,实行执行“大会战”,彻底执结和化解一批疑难案件。此次执行“大会战”与以往集中执行不同之处在于,根据虞城县的地域划分两个“战区”,陇海线以南执行会战点设在站集法庭,陇海线以北执行会战点设在李老家法庭,此次执行大会战将历时30天,由执行局副局长赵海亮带队,与执行干警一起将吃住在法庭。

    8:30分,执行局干警携带着整理好的卷宗和被褥,匆忙在法院办公楼下集合。执行局长马索停看着着装整齐、精神抖擞的干警们,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就是这些执行干警不懈、辛苦的工作,在默默的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将一个个“老赖”绳之以法,将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数目变现成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的一扎扎金钱;就是这些干警苦口婆心、费尽心思的做思想工作,才将一起起信访案件化解,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就是这些执行干警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拼命的工作,才在全省执行绩效考核中取得名列前茅的成绩。

    执行干警赶到站集法庭放下被褥后,副局长赵海亮带领干警立即驱车前去执行虞城县营廓镇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车在柏油路上疾驰,路两旁的树木在飞快的向后移动,田地里的小麦已悄悄的从田地里钻出了头,放眼望去一片绿油油;乍黄还绿的树叶零星地挂在树枝上,随风摇曳,摇摇欲坠;太阳偶尔从云缝里钻出来,旋即又被云彩遮住,天地之间显出一片苍凉。

    2013年3月30日,对于王秀芝家来说是个不幸的日子,丈夫李心纯一大早起来草草的吃了妻子做的稀饭,就去附近村庄打工。天气逐渐变暖,上大学的女儿还没有替换的衣服,明天发了工资就去女儿买身新衣服寄过去,一路上李心纯满脑子都在盘旋着这件事……

    就在李心纯拆除李传才房屋的过程中,不幸的事发生了,其不慎从房顶摔下,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及全身多处骨折,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11天,花费医疗费用35702、93元,也没能挽住李心纯的生命。

    李心纯生前受雇于陈五括干建筑活,悲剧发生后,陈五括先后支付了24000元的医疗费用。

    围绕李心纯的死亡赔偿问题,王秀芝一家人与陈五括发生争执,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秀芝一家人一纸诉状将陈五括告上法庭。

    虞城县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判令陈五括给付王秀芝一家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146658、70元的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由于陈五括未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秀芝一家人无奈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案件经电脑自动分案,由副局长赵海亮承办,赵海亮阅卷后又询问了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感觉执行难度较大,一是双方当事人抵触情绪大,二是陈五括家庭条件也不富裕,况且为抢救李心纯其已经支付了被24000元。

    赵海亮几次电话通知陈五括到法院接受询问、申报财产,陈五括都是推辞不去,这次到陈五括的家找他,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赵海亮坐在疾驰车上分析着可能出现的情况。

    到了陈五括的家,大门紧锁着。

    询问邻居,得知陈五括每天早上6点都外出打工,晚上7点左右才能回家。

    无奈之下,赵海亮只好将传票、执行通知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给陈五括的邻居,让其转交。回来的路上,赵海亮和一同去的干警在讨论着,如果明天陈五括不到庭,此案该如何执行……想起了王秀芝一家人的困窘,执行干警又陷入了深思。

    回到站集法庭已是中午12:47分,在庭的执行干警已做好了绿豆芽菜,大家每人一份在趁热吃着。

    饭后,各自回到了临时的宿舍,准备休息片刻。突然,赵海亮的手机响了,申请执行人聂振钦从开封市兰考县打来电话,声称:被执行人李先正的“奥迪A6”轿车出现在兰考县。

    此轿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已经被法院查封了。

    2011年9月9日李先正以经商为由向聂振钦借款219300元,后偿还10000元后,推诿不再偿还。就在聂振钦被查出股骨头坏死需要做手术急用钱时,李先正在北京接了辆“奥迪A6”轿车,愤怒的聂振钦将李先正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聂振钦提供担保要求诉讼保全,法院审查后,依法将其轿车予以查封。

    民事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法定期限内李先正没有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后亦未有履行义务。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找李先正,均因其下落不明,此案无法直接执行,现在被执行人李先正所有的财产出现了,执行干警都按捺不住的激动。

    案情就是命令,神速方能制胜。

    “组织干警, 马上出发!”赵海亮副局长发出命令。

    执行二庭庭长席金忠一边整理着卷宗,一边安排站集法庭副庭长张传廷帮助拿法院封条,执行干警赵进伟已将录像机、执法仪抗在肩上,副局长赵海亮已将车辆发动。

    从站集法庭到连霍高速刘店上路口,车辆仅行驶了5分钟。

    此时,天气已转晴,暖暖的阳光松懒的照射着大地,天空几朵白云在悠闲的飘荡。略带弯曲的高速公路绵延的伸向远方,车在疾驶。

    “请告诉我们车辆的具体停放位置!”副局长赵海亮边驾车边与聂振钦联系。

    一个小时零十分钟后,在兰考县城人民医院北的一个东西胡同里,找到了一辆“奥迪A6”轿车,经核实,此车正是被执行人李先正的。

    副局长赵海亮、副庭长张传廷熟练地给车辆加贴封条;庭长席金忠在用执法仪仔细的录制执行现场,上传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干警赵进伟右手握着录像机将现场的每一个细节收进镜头里……

    由于被执行人李先正目前具体位置不明,打电话其不接,问车辆周围的邻居,均称没见车辆所有人。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足足的等了被执行人李先正一个小时后,决定用拖车将李先正所有的“奥迪A6”轿车拖至兰考县停车场。

    十分钟后,一辆拖车开至执行现场,准备拖车。

    就在这时,一位女子走了过来,声称知道李先正在哪儿,请求执行干警先缓慢拖车,并说李先正怕被法院司法拘留,不敢走近,一直在楼上的窗户观望现场,如果法院不拘留李先正,她可以领着执行干警见见他。

    在得到执行干警的应允后,女子领着执行干警走进了楼上李先正的家。

    李先正见到执行干警一直道歉,执行干警将扣押裁定书送达后,其顺利的将“奥迪A6”轿车钥匙交了出来,并说过几天就回虞城县处理此案。

    在回去的路上,夕阳正红。

    一个小时零四十分钟后,执行干警顺利的从兰考县城赶到了站集法庭。

    晚上8:10副局长赵海亮接到陈五括的电话,说明天上午九点钟到站集法庭与申请执行人商谈如何给付王秀芝赔偿款的事。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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