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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法院“七项分活动”将案件质量进行到底
发布时间:2013-11-18 11:49:13
本网讯 2013年云南省绿春县法院结合“案件质量年”活动,组织开展七项分活动,从提高案件质量,发挥审判优势,巩固良性发展入手,全面提高审判管理、审判质量。至活动开展以来,成绩显著,实现了“六升”、“四降”、“三无”的目标。 开展“审判实务交流讲座”。讲座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差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方式,组建了由院长带头、资深法官为成员的主讲团,所讲专题内容由主讲人提前一周报院长审定。院长审定后安排讲座时间开讲,讲座时间一般为一个半小时,随后安排半小时左右时间进行交流互动,达到主讲人与法官、书记员交流互动,统一认识差异,共同提高的目的。截至目前,已开设讲座8期。 开展书记员大练兵活动。针对我院书记员工作整体发展不平衡、业务参差不齐的实际,采取由院长、副院长及部门负责人,特别是邀请专业部门技术员(如邀请县国土局讲解土地勘测)集中面授和实战演练的方式加强对书记员的业务培训,用期一周完成集中面授。培训科目有:听打能力、庭审记录能力、文书勘误、诉讼程序辅助能力、现场勘验及现场图绘制能力、办公信息化、立卷归档能力等,通过训练全面提高书记员的综合素质。 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按照“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能力”的基本要求,坚持“人人参与、人人练兵”的原则,要求各业务部门每周五上报拟开庭案件的内容,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庭审观摩,观摩后及时召开座谈会,要求参与人员积极发言,互查不足,及时整改,从而全面提高了案件审判质效。现已观摩点评案件15件。 开展“庭审竞赛”活动。成立评查委员会对庭审礼仪,庭审程序规范,庭审驾驭能力、记录能力,适用法律,庭审效果五个方面进行现场评分和评委评语。要求所有法官、书记员、法警个人和业务部门均参加竞寨。通过竞赛,研究编制出绿春县人民法院刑、民、行政等各类案件庭审笔录样本和评分标准,以此规范庭审流程和记录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规范意识和法律适用能力,提高书记员庭审司法技能和水平,提高和规范了法警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值庭行为。现已竞赛点评19件。 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成立评查组采用交叉评查与指定评查的方法评查评等次,评查范围采取推荐和抽查两种方式,对全院所有具有审判资格的审判员制作的不同类别的裁判文书进行评查,每人推荐1件,抽查1件,共62件进行初查,初查得分90分以上的进入等次评选范围进行第二轮评查,第二轮评查得分95分以上的,由院长亲自评查,最后集中确定名次。现第一轮评查已结束,其中90分以上的51年,95以上的41件。以此克服我院裁判文书制作粗糙、论理无力等现象,规范、提高我院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整体水平。 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自去年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以来,我院的案件质量、公正形象、群众认同感都得到很大程度提升,取得了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今年,我院在积累了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延续“阳光司法”活动作为“案件质量年”活动内容之一开展。深入村庄,采用双语审判巡回办案,现已开展8次活动。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继续组织开展综合案件质量评查,根据“案件质量年”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法明传(2013)6号《关于确定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点的通知》及省高院云高法[2013]81号《关于印发〈在全省法院开展“三类”案件摸底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本次活动以自查、审监庭评查、集中交叉评查等方式,确保我院所有案件100%接受评查,同时进行“三类”案件的摸底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现审判监督庭综合评查案件209件。摸底排查出的本年度“三类”案件情况如下:1、引发申诉、信访的民事调解案件0件;引发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 2013年1—5月22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民事调解案件2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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