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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法院集中宣判16起“两抢一盗”案件
发布时间:2013-10-21 10:25:23
兴隆法院进行集中宣判。 本网讯(李胜利) 10月17日上午,河北省承德中院组织全市法院集中宣判“两抢一盗”案件,严厉打击了一批城区、农村拦路抢劫、抢夺,入室盗窃以及具有地域性特点的职业化盗抢犯罪团伙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分子。承德各县、区人民法院集中统一公开宣判“两抢一盗”案件16起,依法判处被告人27名。其中,宣判抢劫案件2起4人,盗窃案件14起23人。双桥区法院宣判4起,承德县法院宣判1起,兴隆县法院宣判8起,隆化县法院宣判3起。据统计,上百名人民群众旁听了宣判。 按照河北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自行动开展以来,承德中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打破惯例常规,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同时,准确适用刑事法律,严格把握刑事审判政策,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承德全市法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打出了成效,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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