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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检察官19年的为民情怀
作者:余艳华 宋军 发布时间:2013-11-15 13:51:08
广西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钟德和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工作、默默付出,十九年如一日。 1976年11月,钟德和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进入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1994年4月,钟德和担任控告申诉科科长,当时的检察院领导意味深长对钟德和说:“我院力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你是从基层调上来的,有群众工作经验,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 “全国文明接待室”,这是检察机关的最高荣誉,而当时的浦北,地处偏远山地,交通不便经济落后,要争创最高荣誉,难度可想而知,这个担子太重了!院领导似乎也看出钟德和的心事,不断鼓励钟德和说:“这个荣誉不是说争创就能成功的,但是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就不成功呢?”连钟德和本人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试,就是十九年。 “功夫不负有心人”,该院控申科在1994年-1996年各项工作评比位居全国前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 1997年至2009年该院控申科连续四次被最高人民检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最高荣誉。 期间,控申科被自治区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钦州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七次,记集体“三等功”五次;钟德和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接待员一次;被钦州市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一次;被钦州市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八次、记个人“三等功”五次;被浦北县委、政府、县直属工委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五次;被本院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二十三次。 十九年来,钟德和坚持热情文明接待,认真倾听,耐心说服,疏导情绪,用真诚和爱心来化解一腔腔的怨愤、一个个难解的心结、一件件疑难的案件。 一、为一案跑五年,只为息诉罢访 2006年5月3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投案自首称,其偷偷花了妻子爷爷叶某2万多元, 为了不让他发现,于2006年4月28日用一面巾捂住叶某的脸部致使他窒息而死。但此时,离作案时间已经近一个星期,尸体高度腐烂,法医无法确定死因,致使叶某死亡在证据上存在他杀、病死甚至其他原因的可能,造成整个案件只有嫌疑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证实,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12月20日作出不起诉处理。 黄某承认杀人,检察院却不起诉,被害人家属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被害人家属开始上访,钦州市、自治区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级批示不断地转到钟德和手上,最高检甚至派人来对案件进行复查,钟德和也开始为此案展开了长达5年的息诉罢访工作。 5年多来,钟德和不断奔跑于小江镇到张黄镇的路段上,不断向被害人家属作法律政策解释、做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地向相关部门汇报案件。 一开始,被害人家属非常怨愤:“凶手都认罪,检察院有何理由不起诉?”面对当事人指责,钟德和始终坚持着,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钟德和坚信,只要有信心,铁杆磨成针。慢慢地,当事人也理解法律规定,理解检察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他们也认识到因为自己不报警造成证据灭失致使案件无法处理。每次当事人见到钟德和不辞劳苦对他们做工作时,当事人也理解钟德和的说,为了我们的事,真是辛苦钟科长您了!钟德和通过与当事人的接触, 知道这些年他们为处置死者后事、申请开棺验尸和上访,花费了不少钱,欠下债务。 直到2011年5月23日,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为此专题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帮助当事人申请到了2万元刑事被害人求助金,当事人非常感动,表示不再为此事上访。 二、将“申诉”工作的触角延伸,只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十九年来,五年息一案对钟德和来说是再也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有些民间纠纷和上访苗头如不有效处置,将有可能引发重大后果,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钟某与张某原是泉水镇两户邻居。 2009年2月12日,双方因小事发生打架并互相受伤。3月24日,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钟某却安然无事。张某家人组织了博白、合浦公馆、常乐及灵山、本县的张姓兄弟及陈姓、李姓亲戚联合起来,计划在农历三月三日在博白祭祖时,向钟某讨个说法,并已开始筹集资金。得到信息后,已经是下班时间了,为了避免事态恶化,钟德和立即赶到泉水,不厌其烦地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最后促使他们放弃了组织宗族闹事的念头,等待政法机关的处理,化解了这起一触即发的族姓械斗事件。 2006年2月11日,在浦北县龙门镇经营溜冰场的陆某被当地十几个人无端殴打致轻伤,但因事发突然,现场混乱,参与人多,致使涉案人员易某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批捕。陆某为此进行长达5年的控告,并扬言如果到不到解决,将赴邕进京。为了使案件得以息诉,钟德和不少于20次到陆某家中做工作,也不少于20次接待陆某来访,单为陆某来访材料都整理成三册归档。同时,钟德和多次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与公安办案人员联系,并建议尽快补充查结此案。直到2011年10月28日,涉案人员易某被提起公诉,这起控告案同样花了5年时间才得以终结。 三、多管点“闲事”,只为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2010年1月16日,钦州市检察院到浦北县开展“涉检信访大接访”和“检察长带案下访”活动,浦北县小江镇西塘村陆善华等5人来访反映,他们在北进城大道的土地被征用、开发,当时他们认为补偿标准太低不同意,现土地被征收近九年,但补偿款不知在那里领取,请求检察机关协调解决。 显然这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是面对群众的求助,身为一名检察官,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接到市院领导的批示后,钟德和组织控申干警深入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经调查核实,县政府于2002年至2003年征用陆从善等5人6亩多土地,按规定应补偿11万多元,但5人当时以补偿价格太低为由拒绝领取。为得到补偿款,陆从善5人多次到钦州、自治区上访。 了解情况后,钟德和经多次与县拆迁中心协商,县拆迁中心于2010年1月21日将11万多元全部付给5人。5人表示能领取到这笔土地、青苗补偿款,不再到有关部门上访,使这起长达9年之久上访案得到了圆满解决。过后陆从善先后给县、市两级检察院送来锦旗。 2012年3月,浦北县白石水镇白石水街吴可滨等四人来访称,他们两次在浦北某公司购买4吨多农药用于甘产蔗防虫杀虫,但使用该农药后对甘蔗没有起到防虫杀虫作用,致使种植的近500亩甘蔗遭受虫害,损失80多万,要求检察机关处理此事,并声称如果得不到解决就到钦州,钦州解决不了就到自治区。 接访后,检察长颜家强及时作出批示:“请控申科协助县工商局调查群众投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此,钟德和多次与县工商局的同志一起深入实地调查核实,现场勘察,多次参与浦北县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最终双方于2012年5月2日达成调解协议,农药供应方一次性补贴吴可滨等四人经济损失38万元,双方握手言和。6月12日,吴可滨等人亲自来到浦北县检察院,送来了写有“检徽护农显真情”的锦旗。 2012年8月8日,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惠民热线”向浦北县人民检察院转来一个求助电话:“我是个残疾人,不能走路,不能出去办理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一直以来都领取不到国家补助残疾人建房资金。”求助人是浦北县小江镇苏村村民梁东海。 面对梁乐海的迫切求助,钟德和只要将信件转给派出所就完成任务了,但钟德和没有这样做。他认为,这对正常人来说是一件很容易办得到的事,但对于象梁东海这样一个残疾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身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应当主动帮他解决问题。为此,钟德和马上与梁东海取得联系了解实际情况,之后将实情反映给派出所,8月10日,钟德和又安排一名控申干警与派出所民警一同来到苏村村委,帮助梁东海拍照片。8月15日当派出所人员亲自给梁东海送来临时身份证时,梁东海的父亲梁运兴向浦北县、钦南区检察院和派出所都写来了感谢信。 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浦北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区提出创建涉检信访“零非访”检察院活动,积极迎接广西区高级人民检察院对2010年至2012年度“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检查考评。对此,钟德和自信满满的地说:“我对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五连冠荣誉充满了信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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