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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保险行业特色社会法庭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13-11-08 13:34:00
本网讯(刘翠萍 廉玉光) 11月8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保险行业特色社会法庭举行了揭牌仪式。焦作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郭海星、焦作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李长起、焦作市金融办副主任刘钢、焦作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高德胜、山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宝林共同为社会法庭揭牌。 广义上的社会法庭,是指一种特殊的诉讼外解决矛盾调处纠纷的准司法组织。它是在人民法庭的指导下,由社会各阶层热心公益事业和有社会威望的社会法官组成,主要处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诉至社会法庭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宅基、相邻权、农村土地承包、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 相较正常的司法程序,社会法庭具有简化处理程序,缩短案件周期,无相关费用,大大减少当事人经济负担等优势;社会法庭从形式到内容也更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实现各方的共赢。社会法庭的引入,将大大节省办案资源和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 近年来,焦作市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为促进焦作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保险行业特色社会法庭的成立,是法院与保险业协会调解机制的联动结合,能更好地推动保险行业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焦作市保险行业特色社会法庭首批选任了9名社会法官,法官均来自焦作市保险业和律师届的优秀人士。 焦作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郭海星在仪式上表示,希望相关从业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大力宣传保险业相关知识和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把保险业出现的纠纷处理好;各级人民法院要全力支持保险行业特色社会法庭的工作,发挥特色法庭的积极作用,为全市保险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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